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202000-2016-02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10-24
名 称: 关于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办(2016)2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民营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区消防委《关于全面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嘉安委办〔2016〕12号)精神,深刻汲取近期有关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结合我区卫生计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16年8月至9月组织开展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区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细致彻底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卫生计生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一般事故,确保“G20峰会”顺利召开及今后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和民办医疗机构。

三、检查重点

结合夏季气候特点,进一步强化电气使用、防火防爆、病房门诊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别针对消防设施、水电气暖、压力容器和锅炉等管道设施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清理安全隐患,彻底解决存在问题。重点从惟下8个方面抓好排查整治。

(一)查规划设计和图纸档案

1.查管道布局是否符合工程设计规范、安全规程等要求,是否遵循安全合理原则。

2.查线路选择是否避开高危设施、氧气站、危险化学品库房、高压电设备设施。

3.查管道设施是否具有规划设计和图纸档案资料,一旦发生泄漏事故是否能够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二)查管线质量及完好情况

1.查管线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要求。

2.查管线是否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现象。

3.查是否存在故障和有无维保措施,是否存在难以发现的隐患隐蔽工程。

4.查火灾报警、灭火系统、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配置,是否完好。

(三)查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情况

1.查电器仪表、高压电器设备系统是否按照《高压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范》等规范、规程和标准安装防雷、防静电设施并定期开展检查和检测。

2.查是否按照《天然气安全规定》要求安装保护设施,并定期开展检查和检测。

3.查管线铺设沿线是否设置了明显的提醒标识,防止施工误损。

(四)查日常维护运行情况

1.查是否建立健全了巡查制度,是否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发现安全隐患是否能够及时处置并存有记录。

2.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管线是否及时进行了更新、改造,消防设施是否保持有效运行状态,水压是否达到有效标准。

3.查是否建立了事故处理应急处置方案,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处置程序和要求,是否能够熟练操作设备。

4.查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职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告知情况。

(五)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

1.查各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管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是否做到应急预案符合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定期组织演练。

2.查是否明确了事故应急处置人员的责任,配备了相关抢险设备、器材和设施。

3.查发生管道事故、火灾事故时是否能够及时设置警戒,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迅速有序疏散人员,确保有序处置、有效处置、安全处置。

(六)查安全基础管理情况

1.查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2.查是否建立和实施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设备实施检查、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制度,是否及时对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整改消除。

3.查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建立和落实了安全技术档案制度。

(七)特种作业人员工作情况

查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熟悉岗位工作流程和操作技能。

(八)查实验室、毒麻药品等特种场所和物品管理情况

1.查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血站血库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管理措施。

2.查毒麻药品管理是否严格落实存放、监管、出库等各项规定。

四、检查方法

(一)单位自查与区卫生计生委综合检查相结合。在各单位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区卫生计生委开展全面检查。

(二)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通过自查和综合检查,强化督查督办,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召开反馈会,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并提出要求。

五、自查时间

2016年8月5日-8月30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为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区卫生计生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内容,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限时落实。

(二)全面检查 有力推进

各单位要拓展检查的广度,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地毯式”的大排查,做到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特别是各医疗机构、人员密集场所,要抓住主要问题、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对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整治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及时制订整改方案,及时落实整改。

(三)信息收集  及时报送

请各单位于8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区卫生计生委党政办,8月31日前报大检查阶段工作情况,9月28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

联系人:朱晓峰;联系电话:59529215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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