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20000-2016-003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6-10-24 |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16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流管(2016)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区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2016年上海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为了更好地宣传新政策,促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水平,提高流动人口健康就医意识和健康素养,决定在10月份,组织开展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30日
二、宣传内容
1.全面两孩政策;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业务(电子婚育证明、流动人口生育登记等);
3.流动人口孕产期保健知识;
4.非法行医的危害;
5.关怀关爱女孩;
6.生殖健康和知情选择。
三、活动要求
在宣传活动期间,街镇要结合区域实际,根据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要求,拓展宣传服务平台,丰富宣传服务内容,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通过各种途径送政策、送宣传、送服务,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1.营造户外宣传氛围。整合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的部门资源,聚合力,造声势。利用镇级宣传媒体,通过拉横幅、出黑板报、发放宣传折页、宣传品,提供便民服务等途径,向流动人口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识。区卫计委在活动期间将下发部分计生业务资料、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宣传张贴画。街镇要确保区里下发的宣传资料张贴到每个村居宣传栏中,宣传资料分发到流动人口手中。
2.开展街面宣传。在宣传月期间,街镇要组织开展上街宣传活动。在节假日期间,到流动人口出行集中区域,通过政策宣传折页发放、计生药具发放、宣传品赠送的方式,将政策、服务送到流动人口手中。
3.开展重点对象入户宣传。关怀关爱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在育龄女性中加强优生优育知识传播。加强流动人口育龄女性的孕情排摸,提醒怀孕女性尽早到社区卫生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定期参加产前检查和孕期知识学习。关注流产女性健康情况,主动上门根据需要提供免费计生药具。对于可能作出性别选择行为的夫妻,要针对性的开展非法行医和性别选择的危害性宣传。
4.组织全区计划生育知识问卷调查。重点关注流动人口优生优育、健康就医等内容的知晓情况,为今后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具体调查方案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月活动,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部署落实各项工作。
1.宣传月期间加强信息报道,注意收集活动的图片资料。街镇要特别重视统一下发的计生宣传资料的张贴、发放工作,做好相关影像、图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宣传月期间每个街镇至少上报两条活动信息至区卫计委流管科。
2.11月15日前,请各街镇将宣传月工作情况表(见附件)以及收集的图片资料,以专送件的形式报送区卫生计生委流管科。
联系人:杨焱 电话:69989993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