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我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3000-2016-008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10-24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我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基卫(2016)1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加快推进我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以下简称“社改”),根据《2016年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相关评价考核指标》、《2016年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主要工作安排》以及“上海市社区卫生综合改革云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云管理APP”)动态数据情况,结合我区当前社改推进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社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保质保量,全力推进“1+1+1”签约服务工作

各单位根据社改工作要求,转变全科医生工作模式,进一步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以“1+1+1”签约为抓手,不断提高辖区居民签约率,同时提升居民感受度、满意度。依据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户籍老年人口情况,我区制定了2016年“1+1+1”签约工作目标值(见附表1),各单位要以此为目标推进辖区签约服务工作。同时,每周根据“云管理APP”上的数据(老年人签约率)进行排名,对连续两周排名均为后三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通报提示并要求整改。

二、强化服务,引导签约居民有序诊疗

各单位要强化签约服务内涵,在“1+1+1”签约覆盖面扩大的同时,有效引导居民有序就诊,逐步实现分级诊疗。要不断提高“1+1+1”组合内就诊人次,第一批试点单位组合内就诊率不低于75%,签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率不低于60%;第二批组合内就诊率不低于70%,签约社区就诊率不低于50%。要充分利用我区开放的二、三级医院转诊号源,提高组合内转诊就诊率。每周将公示全区转诊数据,对连续两周排名处于后三位或者转诊数为零的社区,予以通报提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人均门诊就诊次数异常升高的对象,对年内累计门诊100次以上的居民,要求签约家庭医生予以调查随访并给予健康宣教。

三、方便居民,不断加强延伸处方的利用

各单位在完善信息系统的同时,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延伸处方的便捷性,提高辖区签约居民的获得感。为积极推进延伸处方服务实质性开展,我委制定了延伸处方工作目标值(见附表2),每周根据“云管理APP”上的数据(签约对象使用率、延伸处方数)进行排名,对连续两周排名均为后三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通报提示并要求整改。

四、建立机制,全面推进社区综管平台运行

    各单位要加快推进社区卫生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细化分解核定2017年度本单位内部标化工作量,合理切分确定2017年度本单位内部家庭医生承担标化工作量,制定2017年本单位内部标化工作量质量考核指标体系。编制2017年全面预算,并且在2016年9月底能够实现2017年153项预算指标数据与区社区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对接,全面预算编制以家庭医生为最小责任主体进行覆盖(第一批社改试点单位要求实现100%覆盖;第二批社改试点单位要求实现80%覆盖)。科学核定2017年本单位家庭医生目标薪酬水平,合理核定家庭医生2017年可分配单价。

五、统筹兼顾,确保其他改革任务有力推进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与费用管理范围关键绩效考核(KPI)指标体系(以下简称34项KPI指标),在完成“1+1+1”签约工作的基础上,对签约基础管理、健康服务管理、有序诊疗类指标应予以积极落实,要求家庭医生在对签约居民健康管理的过程中完善相应的工作任务并达标(具体见《上海市社区卫生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指南》)。同时,各单位要在完成既定改革任务基础上,积极开展本街镇特色改革工作。第一批社改特色项目试点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鼓励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社改特色项目。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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