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09000-2016-020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6-10-18 | |
名 称: | 关于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老年护理床位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医政(2016)3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府办发〔2015〕6号)要求,除部分郊区保留少量留观和短期治疗床位以外,今后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床位转为老年护理(含舒缓疗护)床位。根据文件精神,为明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规范医疗资源合理布局,经研究决定,我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均调整为老年护理床位,部分未设置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嘉定区区域卫生规划(2014-2020年)》的要求,于2020年底前完成床位建设任务。
同时,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增设内科诊疗科目。
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指导各单位根据有关标准或文件进行床位调整及诊疗科目变更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