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文件
关于《商请对天林广场后续经营出具证照办理书面意见的函》的复函
索 引 号: WC6307000-2016-058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6-09-09
名 称: 关于《商请对天林广场后续经营出具证照办理书面意见的函》的复函
文 号: 嘉环局〔2016〕8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嘉定区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关于商请对天林广场后续经营出具证照办理书面意见的函》[嘉重建(2016)7号]收悉,经研究,意见如下:

天林广场为既有建筑,按既有建筑性质用途,办理后续经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不受沪宜公路改建工程影响。

此复。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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