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C6307000-2016-058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6-09-09 |
名 称: | 关于《商请对天林广场后续经营出具证照办理书面意见的函》的复函 | ||
文 号: | 嘉环局〔2016〕8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嘉定区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关于商请对天林广场后续经营出具证照办理书面意见的函》[嘉重建(2016)7号]收悉,经研究,意见如下:
天林广场为既有建筑,按既有建筑性质用途,办理后续经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不受沪宜公路改建工程影响。
此复。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