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1000-2016-016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6-11-03 | |
名 称: | 关于转发《上海市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及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预防(2016)4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区中心医院、区疾控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工作的通知》(沪卫计疾控〔2016〕10号),为进一步推进我区脑卒中预防和救治工作,切实做到脑卒中的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现将《上海市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和管理
脑卒中预防和救治服务体系建设是《嘉定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项目内容之一,也是我区全面推进“医防融合、分级负责、全程管理”慢性病综合防治服务与管理工作、切实有效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效率与效果的关键性工作。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工作,可有效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高血压病等重点慢性病患者健康自主管理的主动意识和积极性,推动其有序就医和规范治疗,最终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等并发症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脑卒中筛查和干预工作对保障居民健康、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各级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今年完成各2000例筛查任务,并在两年内完成重点人群的筛查全覆盖。
二、各司其职,有序推进筛查和干预工作
在市级脑卒中临床救治中心(我区对口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的技术支持及指导下,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必要经费,切实推进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制、65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等工作,开展脑卒中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并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有效动员居民积极参与筛查;加快建立同型半胱氨酸等实验室检查;组织实施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服务。区脑卒中临床救治中心(区中心医院)要建立脑卒中筛查门诊,对来院就诊的高血压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积极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初筛和评估工作;开设绿色通道,按照规范做好社区转诊病人的进一步诊治,提高治疗质量与效果;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相关检查能力的质量控制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业务培训及指导,并对社区开展的筛查、随访等工作进行督导、质控与评估;做好全区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撰写总结报告等。各医疗机构在筛查及诊疗过程中要积极宣传并推广市级层面开发的“健康云”APP应用,提高居民自我管理意识及健康知识、技能。
三、强化培训,严格开展考核与评估
区脑卒中临床救治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加强协同,共同组织开展全区业务培训。区卫生计生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年中、年度重要考核评估事项,加强日常管理,每年组织专家对各单位脑卒中预防和救治工作开展专项督导与评估。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