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转发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本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7000-2016-036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11-17
名 称: 关于转发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本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监督(2016)2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沪府发〔2016〕41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取消“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性健康体检审批”后的本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饮用水供、管水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人员的预防性健康检查监督管理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调整本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相关工作的通知》(沪卫计监督〔2016〕43号)。现转发给各有关单位,请予以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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