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C6301000-2017-004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7-01-22 |
名 称: | 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环境应急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嘉环局〔2017〕5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街镇环保办、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辐射与固体废物监督管理站、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市环保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环境应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春节期间环境应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意识,高度重视岁末年初环境安全工作
岁末年初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各部门要强化安全意识,树立底线思维,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工作。要始终把环境安全作为环保工作的底线,坚决杜绝思想上的麻痹大意。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分负其责,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平稳。
二、深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相关部门要针对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环境应急工作特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可能影响本区水源安全、放射源使用、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环境风险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通过检查,摸清企业环境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全面落实企业环境安全责任。
三、加强值守,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春节期间,严格按照值班安排,110值班人员24小时待命,保持手机畅通。确保监测仪器、应急装备、应急车辆处于可用状态,确保随时开展各类应急调查及应急监测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