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20000-2016-009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6-12-16 | |
名 称: | 关于印发《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关于贯彻 落实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 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监督〔2016〕2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委机关各有关科室、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在全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示精神,依据《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贯彻落实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沪卫计法规[2016]30号),结合辖区实际,我委制定《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关于贯彻落实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16日
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关于贯彻落实推广随机抽查机制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贯彻落实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结合嘉定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区政府和市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循序推进、科学合理的原则,通过建立实施卫生计生系统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创新卫生计生监管方式,完善卫生计生监管模式,规范卫生计生监督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促进嘉定区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随机抽查事项及职责分工
(一)随机抽查事项
根据市卫计委统一部署,嘉定区负责对辖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医疗废物监督检查(门诊部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查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抽查(住宿业)等事项的随机抽查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为积极稳妥推进随机抽查工作,成立嘉定区推广随机抽查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嘉定区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安排和检查督导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许文忠
副组长:郝立、蔡吟花
成员:由区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科、委办公室,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综合业务法制科、公共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监督科、各监督分所负责人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区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科负责统筹协调,并负责与市卫生计生委的沟通联系和信息报送工作。
2.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负责将辖区内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发布。
3.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综合业务法制科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摇号抽取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单,并负责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医疗卫生监督科及各监督分所负责职业检查检查机构、医疗废物监督检查抽查(门诊部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工作的具体实施;公共卫生监督科及各监督分所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抽查(住宿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对卫生计生系统所承担随机抽查事项进行梳理确定。上年度被处罚的检查对象自动进入本年度检查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上年度被抽查过但未受处罚并确已整改的检查对象,不再进入本年度抽查,避免重复抽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游泳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医疗废物监督检查(门诊部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查(集中式供水单位和管道分质供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抽查(住宿业)、采供血机构监督检查等6个事项的随机抽查比例每年分别不少于20%、50%、10%、10%、6%和50%,且绝对数均不少于10家(如实际检查对象少于10家,则全部抽查)。
(二)实施随机抽查和公布、报送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根据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开展监督抽查,并在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在门户网站上以公告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同时报送市卫生计生委法规处。
四、工作部署
(一)准备工作
1.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2016年12月16日前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应包括监管对象名称、地址、许可范围、许可证编号、许可证有效期限等内容。
2.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016年12月16日前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根据抽查事项逐项确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组织实施
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2016年随机抽查工作。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2017年随机抽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抽取双随机名单。2016年12月16日前采取摇号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名单。对抽取确定双随机抽查名单过程要进行书面记录并经现场参加人员签字后存档。
2.实施随机抽查工作。在双随机抽查名单确定后,2016年12月30日前组织相关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对检查对象的抽查工作。
3.通报随机抽查结果。根据“抽查通报”制度,2017年1月10日前对每项抽查事项抽查情况及抽查情况进行公告。
(三)总结评估
对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全面总结,重点要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建立嘉定区卫生计生监督双随机抽查长效机制。总结报告分别于2017年1月10日前和2017年10月15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法规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科室、部门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监督力量,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机制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有关科室、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开展随机抽查的工作精神,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要加强监督执法稽查,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积极探索创新
各有关科室、部门要在认真落实随机抽查事项任务的同时,结合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重点监督工作计划,丰富随机抽查的内容,建立实施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创新随机抽查监管的自选动作。随机抽查工作是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创新,要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与日常监管形成有效衔接。
(四)加强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有关科室、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