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7000-2016-038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6-12-26 | |
名 称: | 关于印发《嘉定区关于2017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春季考试等相关考试生活饮用水 卫生监督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监督〔2016〕30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区卫计委监督所:
为了保障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等相关考试期间嘉定区各考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依据上海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等相关考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沪卫计监督便函〔2016〕74号),结合辖区实际,我委制定了《嘉定区关于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等相关考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保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单位,请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
嘉定区关于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等
相关考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保障实施方案
为保障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等相关考试期间嘉定区各考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依据上海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等相关考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沪卫计监督便函〔2016〕74号),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设立考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组
由委综合监督负责人、委监督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委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委监督所监督分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
二、工作内容
对全区涉及2017年春季高考等相关考试的4个考点(上海市嘉定区第二中学、上海市嘉定区第一中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实验高级中学、上海市嘉定区迎园中学)生活饮用水情况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三、职责分工
1.区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科:负责制定辖区卫生监督保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推动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2.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负责开展辖区内所有考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指导各考点开展自查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监督保障信息的上报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6年12月23日-25日)
1.区卫计委综合监督科依据市卫计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区实施方案。
2.区卫计委监督所做好保障工作动员,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做好文书、仪器设备准备工作。
(二)培训阶段(2016年12月26日-27日)
1.积极参加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开展的专项培训和指导。
2.组织指导辖区各考点开展自查。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5日)
1.委综合监督科加强保障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开展考点饮用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2.区卫计委监督所具体实施监督保障工作,及时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报辖区监督保障信息。
3.加强和市卫计委和市卫计委监督所沟通协调,接受上级部门对本区监督保障各项工作的指导。
五、工作要求
1.对考点内的二次供水、净化(直饮)水、桶装水、开水等供水形式进行重点监督保障。
2.2016年12月28日起,委监督所每日下午4:00前将《2017年春季高考等相关考试考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查表》(见附件1)、《2017年春季高考等相关考试考点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情况》(见附件2)并报送至裘巍(邮箱:qiuwei@hs.sh.cn,联系电话:189******6134),同时以专送件形式发委综合监督科董亚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