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3000-2017-002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7-01-23 | |
名 称: |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化工作量核定与应用指导模型〉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基卫(2017)2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印发<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化工作量核定与应用指导模型>的通知》(沪卫计基层〔2016〕1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模型运用提以下要求:
一、合理核定年标化工作总量
各单位要按照此指导模型,结合实际,科学、合理核定2017年本单位标化工作总量,同时指导单位内部标化工作量核定。
二、合理切分家庭医生工作量
各单位要合理切分家庭医生承担标化工作量与负荷,将家庭医生人均年标化工作负荷设定在1.3-1.7万标化工作量区间内,建立相关质量指标体系,确定家庭医生年度责任目标和薪酬水平。
三、完善相关运行机制
各单位要建立基于标化工作量的岗位设置、薪酬分配等运行机制,按要求完善社区卫生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与区绩效考核、财政拨付、薪酬分配等做好对接,与市社管平台运行机制做好对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