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A23010002017018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7-03-14 | |
名 称: | 关于同意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等6所学校调整和核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 ||
文 号: | 嘉发改价〔2017〕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嘉定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等4所学校调整核定学费和住宿收费标准的函》、《关于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学校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和《关于上海嘉定区世界外国语学校(筹)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收悉。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定价目录》规定权限以及对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等5所学校的成本监审结果和嘉定区世界外国语学校的成本测算,结合本区民办学历教育情况并综合考虑各校的实际办学情况,经研究,同意对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等6所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标准进行调整和核定,具体如下:
一、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02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1500元;
二、上海市民办嘉一联合中学
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1500元;
三、上海市民办远东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02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1500元,高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2000元;小学、初中国际教学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8000元;住宿费暂不调整;
四、上海嘉定区怀少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75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8500元;
五、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学校
核定小学阶段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340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000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3000元;
六、上海嘉定区世界外国语学校
核定初中阶段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4000元,试行期二年。
上述收费标准自2017学年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政策。请你局加强落实,督促各有关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价工作平稳实施。
特此函复。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