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3000-2017-00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7-02-10 | |
名 称: | 关于印发《嘉定区社区护理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基卫(2017)5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医养结合工作,在总结2016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17年将在全区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开展护理中心标准化建设。本委制定了《嘉定区社区护理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10日
嘉定区社区护理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让老年人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得到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统筹管理辖区内老年护理资源,特开展社区护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医养结合工作精神,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功能,在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一个标准化的护理中心,积极吸引和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承担起对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以及居家老人的医疗护理服务支撑,实现对社区内各类老年群体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全覆盖。
二、职能定位
按照嘉定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建立“6+X”服务(外包)中心要求,护理中心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的服务(外包)中心之一,是辖区医养结合支持平台的承接和管理主体。承担的主要职能包括:老年医疗护理提供、统一需求评估人员管理、健康管理服务支持、基本医疗护理技术支持、家庭病床服务支持、老年医疗护理质量管理、社区医养结合有关资源整合协同等。
三、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
(一)基本硬件和人员配置标准
1.基本硬件配置标准
(1)场所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为护理中心提供固定的服务场所,护理中心应设在签约居民就诊方便的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或地理位置较便捷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内。建筑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20平方米。场所要标识规范醒目、环境温馨舒适。
功能分区合理,由咨询接待区、任务分派区、质控管理区、资料区等组成。咨询接待区:接受社区居民咨询医养结合相关事宜的场所;任务分派区:工作人员接收到服务申请后按类别分派给相应部门的工作场所;质控管理区:定期组织质量控制的相关工作场所;资料区:开展相关任务、预约、协调等服务后存放有关居民档案、资料的场所。
(2)硬件配置:包括满足日常办公需要的基本办公设备、满足日常基本医疗服务的基本医疗设备以及满足医养结合支持平台运用的信息化设施。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开展工作的业务需求选择配置一些扩展设备(交通工具、移动办公设备、出诊服装、护理人员胸卡及其他健康管理、健康自测设备)。护理中心硬件配置参考附件1。
2.人员配置标准
(1)人员组成:每个护理中心应设负责人一名,配备社区护士若干名与其他辅助人员,配备数应与服务范围、服务能力相适应。
(2)人员资质:为确保服务质量,护理中心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资质,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0年以上,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负责执行日常工作并协调管理各类资源;其他辅助人员包括非医学类助理、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实现资源共享与服务互补。
(3)人员分工:护理中心负责人总体负责护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运行,与中心各部门(老年护理病房、护理部等)、护理站等外包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协调,并组织对外包医疗机构进行质量控制。社区护士协助配合主管责任护士提供服务,执行家庭医生医嘱,完成各项门诊护理工作;开展必要的社区居家护理;配合做好家床工作;配合做好健康管理工作。非医学类助理主要配合主管责任护士负责各类事务性工作,包括接听电话、预约安排、各类数据统计、文字材料撰写等,辅助开展各项工作。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主要配合主管责任护士做好与社区、居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联系、沟通与协调,负责与居民的联络,辅助完成各项工作。
(二)护理中心的运作和管理
1.冠名。设置护理中心应以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一冠名作为识别名,采用规范的冠名格式(见附件2)。
2.服务范围。护理中心应有一定的服务责任区范围,服务范围应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责任区保持一致。
3.服务内容
(1)老年医疗护理提供。对于辖区内经过统一需求评估后的老年人,护理中心按照不同等级以及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居家或机构护理服务。对于居家护理的工作任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外包给辖区内有资质的护理站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托底工作;对于机构护理的工作任务,根据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床位的实际情况,护理中心做好轮候工作和服务质量管理。暂未设置护理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向社会办医疗机构购买服务,并做好相应的质量控制。
(2)需求评估人员管理。与第三方评估公司做好对接,按照评估对象的辖区协调A类和B类评估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同时组织好本单位评估人员的培训工作。
(3)健康管理服务支持。在服务过程中,将健康管理的相关工作贯穿其中,完善每个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协助家庭医生做好有关随访工作以及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和相关课程、讨论会、座谈会等。
(4)基本医疗护理技术支持。对于居家护理服务过程中,基本医疗护理技术方面给予支持,进行血压测量、营养咨询、用药指导以及治疗等;定期开展基本医疗护理技术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必要时邀请上级医院护理专家开展会诊。
(5)家庭病床服务支持。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在信息互联互通的前提下,由护理中心人员将家庭病床相关可及性工作任务外包给护理站开展服务,并完成质量控制。
(6)老年医疗护理质量管理。根据护理质控规范,定期开展医疗护理质量督查,关注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时间,并根据质控结果系数来确定绩效发放。
(7)社区医养结合有关资源整合协同。护理中心作为提供护理服务的协调部门,需要与辖区内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全面了解本辖区内各类为老服务的资源,与街镇政府、民政、社保、社会办医疗机构、护理站等部门签定相关协议,确保服务资源高效统筹。
四、工作保障
1.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护理中心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各单位成立工作小组,协调辖区内各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合辖区内各种资源和力量推进此项工作。各单位要制定护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方案和细则,于2017年2月底前报区卫计委基层卫生科备案。
2.加快建设,组织验收。各单位要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护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进展报告上报至区卫计委基层卫生科。区卫计委将于6月底前组织对各单位护理中心标准化建设的验收、评估。
3.注重成效,强化考评。为明确2017年度本区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任务目标,根据《2017年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医养结合支持平台上线方案》(嘉卫计基卫〔2017〕1号)及《关于下发<嘉定区老年护理床位轮候制度(试行)>的通知》(嘉卫计基卫〔2016〕9号)等文件,加强相关指标的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