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8000-2017-00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03-02
名 称: 关于组织申报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的通知
文 号: 嘉中医办(2017)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7年度嘉定区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科研项目与中医药青年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以中医临床、中医基础、中医护理、中医公共卫生预防(中医治未病)、中药应用研究项目为主,同时包括部分中医卫生事业管理研究等方面的软项目。

以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以应用研究为重点,围绕我区卫生计生重点工作,积极提倡引进、推广、应用适宜新技术、新方法,开展中医药课题研究,提高中医药医疗技术水平,改善中医药服务品质,提升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

二、资助强度

区卫生计生委委级中医科研项目资助额不超过4万/项,青年中医科研项目资助额不超过3万元/项。项目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进行,项目单位要提供详细经费预算表。

三、申报要求

(一)研究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具备开展研究的基础条件。申请者请根据医学科研设计要求规范,按照本次资助的相应强度,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

(二)青年科研项目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中医药一线工作的青年医学科研人员。

(三)项目形式审查要求:目前获得各类市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者此次不得申报;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区卫生计生委委级项目或科委项目但未办理结题手续者不得申报;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不得申报。

(四)申报项目需有一定中医研究工作的基础,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鼓励多学科、多中心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需要提交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协议书)。

(五)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中医药从业人员申报。

(六)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要求认真组织遴选,择优申报,申报名额见附件。

四、项目设置及评审

2017年委级中医药科研项目设置涉及中医临床、中医基础、中医护理、中医药事业管理、中医公共卫生预防(中医治未病)、中药等方面。设置层次分区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科研项目和区卫生计生青年中医药科研项目。我委将委托区医学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统一评审,择优立项。对优秀项目推荐至市卫生计生委或区科委。

五、申报方法

(一)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嘉定区区域科研平台为科研负责人开通个人账号(区域科研平台网址为http://112.74.179.98);

(二)科研负责人登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完成填写后提交至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处初审(院内初审),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包含对项目人员、设备、经费的保障措施等);

(三)通过院内审核的科研项目,将自动提交至区医学会,区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海选(网上);

(四)筛选一定数量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评审(PPT汇报),择优立项。现场评审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于2017年3月15日前,完成院内初审工作,逾期项目将因系统关闭,无法提交至区医学会。

联系人:朱翔雁;联系电话:59532494。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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