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嘉定区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7000-2017-00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03-11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监督(2017)3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机关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6〕1354号)等文件精神,市卫生计生委印发了《上海市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沪卫计监督〔2017〕3号,以下简称“《方案》”),定于2017年2月-7月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依据《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委制订了《嘉定区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部门认真准备,有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检查任务顺利完成。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11日

嘉定区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1.《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公布实施以来地方立法和建章立制情况。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依法履职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与协调保障、健康教育、传染病预防控制及相关制度的落实、医疗救治、监督执法等方面。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4.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二)《艾滋病防治条例》

1.《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布施行以来地方立法和建章立制情况。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依法履职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与协调保障、宣传教育、预防控制措施和“四免一关怀”政策的落实、医疗服务和监督执法等方面。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4.进一步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公布施行以来地方立法和建章立制情况。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单位依法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实验室的设立与管理、实验室感染控制和监督执法等情况。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4.进一步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布施行以来地方立法和建章立制情况。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协调与保障、相关配套文件制定、宣传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应急体系的建立及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等情况。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4.进一步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象及范围

区卫生计生委及相关单位,具体监督检查内容见附件1-5。

三、工作部署及要求

(一)部署阶段(2月)

根据本市工作方案,制订本辖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检查阶段(3月-6月)

区卫生计生委及相关医疗卫生单位按照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汇总表及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检查。区卫生计生委及监督所等有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问题解决,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本次监督检查结果,并通报相关部门。迎接市卫生计生委对本区工作开展情况抽查。

(三)总结上报阶段(7月)

委机关各有关科室、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于7月3日前将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汇总表(见附件1-6)报送至委综合监督科。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总体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和完善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委综合监督科汇总各有关科室、单位报送内容,于7月7日前将我区法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汇总表报市卫生计生委。

联系人:区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科  董亚忠

电 话:6953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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