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3000-2017-009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7-03-13 |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17年嘉定区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基卫(2017)9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上海市老年人健康管理规范》(沪卫基层〔2012〕25号)和《嘉定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嘉卫基卫〔2013〕1号)的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嘉定区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根据居民自愿的原则,为社区居民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须同时符合下列1至4或5条件:
1.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辖区户籍居民和在本辖区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非本辖区户籍居民)。
2.65周岁及以上年龄;64周岁本区户籍农民。
3.参加本市各类基本医疗保障。
4.与辖区内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
5. 持有《上海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
二、服务项目
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包括必选项目和自选项目(见附件1)。必选项目是必须做的体检项目,自选项目可根据本辖区老年人实际需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和辖区财力情况自行选择。
健康体检结果应及时导入或更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可将老年人在其他符合资质机构的健康体检结果导入或更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三、服务要求
1.老年人健康体检作为一项政府实事项目,是由政府出资为老年人提供的一项惠民服务。为确保老年健康体检的顺利开展,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体检计划和安排,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计划、报表上报和总结等。
2.老年人健康管理是一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老年人健康体检是有效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的重要方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是老年健康体检的责任主体,老年人健康体检的所有项目应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承担。如确实由于现阶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能力不足,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
3.继续推进老年人健康体检常态化模式,与家庭医生“1+1+1”签约服务相结合,在去年每个街镇1-2个试点的基础上,今年要求常态化体检的人数达到本辖区应检老年人数的60%以上。
4.信息化系统是老年人健康管理的重要基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业务和社改需求,不断完善信息系统,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的效率。
四、其他
请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3月23日前将本辖区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上报至委基层卫生科(包括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应检人数及常态化体检人数达到本辖区应检老年人数60%以上的具体计划等)。
“老年人健康体检月报表”从2017年4月5日起上报(2016年10月1日后到2017年3月31日体检的数据),以后都是每月5日前上报,最后截至是2017年10月5日前,报表(见附件2)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基层卫生科。区老年人健康管理质控小组加强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督导。
联系人:张贤 金敏洁 联系电话:59919872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