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09000-2017-006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7-03-28 | |
名 称: | 关于组织本区公立医疗机构全科医师师资、全科医师赴台培训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医政(2017)8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医疗单位:
为加强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全科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全科医生临床技能和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度本区公立医疗机构全科医师师资、全科医师赴台培训项目。现将赴台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十三五”期间,在本区公立医疗机构中选拔一批临床医生(含全科医师师资)赴中国台湾地区进行全科医学临床实践训练。
二、培训对象
(一)全科医师师资:在市卫生计生委批准的辖区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中工作,取得上海市全科医师培训师资合格证书(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的一线临床医生(为上海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
(二)全科医师: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全科医师服务工作、取得全科主治医师资格(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的一线临床医生(为上海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
三、培训地点、时间
(一)培训地点:中国台湾地区坜新医院。
(二)培训时间:30天。
四、名额分配
本区公立医疗机构全科医师师资、全科医师赴台培训项目,2017年安排12名全科医师师资、全科医师赴中国台湾地区培训,具体分配名额见全科医师师资、全科医师赴台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五、培训人员选拔
各医疗机构根据培训对象范围、分配名额要求,选拔确定本单位培训人员名单,并填写推荐表,具体见全科医师师资、全科医师赴台培训推荐表(附件2)。
六、培训费用
七、组织管理
(一)区卫生计生委授权委托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全科医师师资、全科医师赴台培训项目的事务管理工作。联系人:石建平。联系电话:59922215,手机:136******4662。
(二)有全科医师师资、全科医师赴台培训任务的医疗机构需确定一名联系人。联系人需在2017年4月11日前将《全科医师师资、全科医师赴台培训推荐表》(附件2),填妥后通过政务网发送至医政科金军处,联系电话:69530512。
(三)培训对象在中国台湾培训期间的假期、奖金等待遇按照各医疗机构相关规定享受。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