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8204000-2017-00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建管委 | 发文日期: | 2017-04-13 |
名 称: | 关于实施2017年度中修项目的批复 | ||
文 号: | 嘉建管[2017]2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区市政所:
你所《关于实施2017年度中修项目的请示》(嘉市政[2017]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整体路况路貌,同意实施2017年度区管城市道路中修项目。
二、原则同意2017年度中修项目按三个标段实施:一标段包括平城路(嘉唐公路-陈家山路)车行道维修、察院弄及康宁弄道路整治、一标段无障碍设施维修整治,中修费用380万元;二标段包括米泉南路(安驰路-博园路)机动车道维修、二标段无障碍设施维修整治,中修费用84万元;三标段为祁连山南路(金鼎路-延川路)人行道维修、三标段无障碍设施维修整治,中修费用87万元。
三、本工程施工、验收技术标准应满足城市道路相关规范和标准。
四、工程经济
本工程总投资控制在551万元以内,资金经审计后在你所年度城市道路养护经费中支出。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