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嘉定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WE8203000-2017-00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交通委 发文日期: 2017-05-26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嘉定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嘉交[2017]2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上海市交通委安委会《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交安〔2017〕535号)要求,我委决定于6月份开展2017年嘉定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上海四个“新作为”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为主线,深入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法制化管理水平”“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让城市更有效、更安全、更干净”的要求,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助力平安交通纵深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一个月。

四、主要内容

(一)唱响主旋律

一是深入开展《意见》主题宣贯活动。各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制定出台贯彻宣传《意见》的工作计划,要通过举办讲座、专家解读、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活动。各单位要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新修订的《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宣贯,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

(二)传播正能量

一是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认真策划,强化组织,丰富内容,通过宣传咨询解答、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普及“三不伤害”安全文化理念,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典型事例。各单位要积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围绕“安全,让城市更美好”的主题,选取安全生产工作中隐患排查、执法检查、事故查处、服务群众等多个纬度的一个侧面,讲述嘉定交通行业基层一线“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安全故事。要充分利用网站、“两微一端”及橱窗、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讲典型事、树典型人,传递正能量、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三是发动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组织开展安全主题演讲、知识竞赛、征文、摄影、书法创作等活动,调动、吸引市民群众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行业安全文化建设。要加强与群众互动,发动群众查找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加大曝光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三)落实硬措施

一是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挖掘行业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交流经验体会,树立正面导向。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整治,严格监督执法,集中开展系列执法检查,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打好“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继续开展“零容忍全覆盖”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要突出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并公开曝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二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各单位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等,通过播放2016年上海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警示片和行业案例教育片、召开事故案例分析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全面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警示教育。

三是积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的逃生自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上海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工作方案》(沪交安〔2017〕526号),深入推进“七进”活动各项任务的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安委会将于2017年6月对上海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生产巡查活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活动方案,认真部署,确保实效。

(二)强化督导考核

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跟踪检查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中的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加强沟通联络

各单位要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的联络沟通,跟踪掌握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活动方案、总结材料、工作信息和影像资料等。请各单位于6月1日前报送活动方案,7月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有关活动的相关视频、照片、文字资料等请及时报送委交通运输科。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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