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7000-2017-00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7-06-12 |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17年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嘉打非办(2017)5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对无证行医的防范和打击力度,遏制无证行医致死致残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维护医疗市场秩序,根据《2017年上海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和《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2017年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2017年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对无证行医的防范和打击力度,遏制无证行医致死致残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维护医疗市场秩序,根据《2017年上海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和《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推进我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政府主导、卫生牵头、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的综合治理格局,实施打防并举、精准打击,严格控制无证行医增量、减少存量、遏制无证行医致死致残事件发生。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继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进一步建章立制,健全工作机制和流程,开展 “零无证行医村(居)”创建,推进长效常态治理。
通过有效整治,力争本年度我区无证行医存量下降15%;重点专业(输液、母婴保健)数量减少25%;遏制无证行医致死致残事件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打击无证行医和“医托”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擅自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无证行医行为。重点对静脉输液、手术、儿科诊疗、生活美容机构擅自从事医疗美容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无证行医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加大对“游医”的打击力度,继续打击“医托”行为。
(二)打击“两非”和代孕行为。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简称“两非”)、采血鉴定胎儿性别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和实施代孕技术的行为。加大“两非”案件线索的主动发现和深入挖掘的力度。
(三)加大对“黑广告”的清理力度。切断无证行医传播渠道。落实属地职责,进一步加大对“黑广告”清理力度,尤其是外来人口密集度高的公共场所及周边的黑广告清理,提升清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真正做到压缩无证行医生存空间。
(四)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纠工作。严厉打击医疗机构的非法行医行为。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与其他医疗机构合作、协作、委托、外包服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的监管。加强对医务人员在注册执业地点以外行医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市场秩序。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的高度,围绕职责分工,制订本部门、本辖区工作方案。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精心组织部署,狠抓落实,确保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二)营造氛围,拓宽宣传渠道。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外来人口聚集的村居、“城中村”、建筑工地、流动公寓、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等重点场所,通过宣传横幅、展板、折页、宣传品等形式,用鲜活的案例宣传无证行医危害,普及科学就医知识及防范无证行医常识,提高公众辨识和防范无证行医能力。通过网络、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介宣传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动态,曝光典型案例,提升卫生计生监督影响力。广泛发布卫生监督举报热线962223,进一步加强社会动员,完善无证行医有奖举报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三)依托村居,落实属地管理。推进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与村居管理工作的融合,夯实村居属地管理职责。继续开展“零无证行医村(居)”创建工作,实施“零无证行医村(居)”退出机制,发挥先进典型带动引领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无证行医防范和发现机制,发挥村居委通过建立村规民约、出租房屋管理、广泛宣传等方法有效防范无证行医,通过小联勤、志愿者巡查、核对黑名单等方式及时发现无证行医等方面的优势,强化综合整治,确保村居管理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四)依靠联勤,保持高压态势。推进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与联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融合,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建立区级督查、街镇大联勤、村居小联勤、楼组点勤等,落实24小时巡排查机制,力争做到“早发现、抓现行、稳控制”。进一步加强基层联勤、综治、协管人员无证行医辨识和处置能力的培训指导,提升基层联勤网格管理人员工作水平,提高主动发现效率。
(五)依托信息平台,实施精准打击。依托上海市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整治平台,以信息化助推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开展。继续开展无证行医一户一档信息动态维护,完善一户一档对象检查、取缔、处罚、移送、致死致伤等附属信息,加强与本市外来人口信息的数据比对,掌握无证行医者的流动迁移轨迹。组织卫生监督助理员运用手机移动端开展无证行医日常排查和事后巡查,实现整治工作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六)突出重点,提升打击实效。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无证行医防范和打击工作,通过完善机制、加强基础卫生监督网络建设,进一步建章立制,明确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有效落实各项工作举措,确保年底前重点区域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内,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区域的工作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督查。2017年重点区域名单见附件。
(七)加强联动,推进部门协作。加强“以房管人”多部门合作,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对房屋出租者宣教告知,对于不听劝阻,仍将房屋出租用作无证行医且无证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公安、房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依法对房屋出租者实施行政处罚。加强与药品管理部门合作,区卫生计生委在查处无证行医案件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销售药品,或者涉嫌销售假药、劣药的,应当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加强“行刑衔接”部门合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卫生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双向联系,落实无缝衔接。加强与周边区、与江苏省毗邻地区的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联动管理,实施联防联控。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做好无证行医者处罚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送,积极推进“黑名单”信息有效运用,提高无证行医违法成本。
(八)靠前服务,延伸基层网络。进一步延伸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在街镇层级设置卫生监督分所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在村居一级设置卫生监督联络站,在村民小组和小区设置卫生监督联络点,使卫生监督网络建设覆盖最后一公里,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与基层网络建设的衔接,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与卫生监督联络站、卫生监督联络点的工作联系和职责分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无证行医巡查,实现现有存量及既往两年内注销无证行医点的每月追踪复查;加大排摸力度,按照村民小组和小区的辖区划分,组织排查和实施零报告制度;加大黑广告整治力度,未及时整治的区域,列入卫生监督协管下月复查名单。
(九)巩固成果,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分析辖区无证行医现状,围绕工作实际和工作需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补齐工作短板,并切实加以落实。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围绕《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修订《嘉定区打击无证行医制度汇编》,指导日常工作。各街镇和村居委也要根据本辖区实际,结合村居管理、联勤网格化管理工作,对照“零无证行医村(居)”创建标准,构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无证行医防范和打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开展。
四、信息报送
(一)各街镇于每月30日之前,对辖区内无证行医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嘉定区非法行医情况排摸信息表》(附件1),报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联系人:姚丽平,联系电话:59513226,邮箱:ylzhy.2008@163.com。
(二)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于每月10日之前,编写月度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通报,向各街镇及相关成员单位通报上月各街镇非法行医取缔情况及非法行医查处名单;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向各成员通报打非情况。
(三)各街镇及成员单位将关于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的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董亚忠,联系电话:69530253。
(四)各街镇及有关部门于11月15日之前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镇于11月15日之前组织本辖区村、居委开展“零无证行医村(居)”申报工作,申报资料由街镇汇总后报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联系人:姚丽平,联系电话:59513226。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根据“零无证行医村(居)”退出机制核查不合格名单,于12月5日之前报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嘉定区无证行医情况排摸信息表(月报)
2. 2017年度嘉定区无证行医重点整治区域名单
附件1 嘉定区无证行医情况排摸信息表(月报)
镇(街道)(盖章)
序号 |
村(居)委 |
地址 |
房屋性质 |
行医人姓名 |
行医内容 |
行医标志 |
房东姓名 |
排摸人姓名 |
日期 |
是否新增 |
填报人: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
注:1.地址:要求详细描述到具体行医房间,如农村出租房的编号;
2.房屋性质:按公房、农民住宅、商铺注明;
3.行医标志:如有请填写详细内容;
4.上报地址:区卫计委监督所;
5.请在每月30日前上报。
附件2
2017年度嘉定区无证行医重点整治区域名单
(28个点)
安亭镇:方泰五金城、联西村、杨木桥村
嘉定新城(马陆镇):马陆包装城、汽配城、李家村
南翔镇:永乐村、浏翔村、民主街
江桥镇:新江村、先农村、幸福村、五四村
徐行镇:劳动村、和桥村、曹王村、红星村
外冈镇:外冈五金城、葛隆村、大陆村
华亭镇:唐行村、连俊村
嘉定镇街道:州桥景区
真新街道:梅川居委、定边路汽车站后
工业区:赵厅村、虬桥村
新成路街道:无
菊园新区:永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