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转发《上海市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慢性病综合防治(2017年版)》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1000-2017-005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06-12
名 称: 关于转发《上海市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慢性病综合防治(2017年版)》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预防(2017)1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目标与任务,推进我区公共卫生工作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现将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的《上海市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慢性病综合防治(2017年版)》(以下简称《规范》)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本《规范》是结合《上海市社区高血压防治工作指南(试行)》和《上海市社区糖尿病防治工作指南(试行)》,以切实满足市民健康管理服务需要和有效降低主要慢性病发病率为目标导向而组织制定的,进一步完善了慢性病综合防治的技术标准、服务流程和工作要求,是推进“医防融合”慢性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各医疗卫生单位应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并与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切实落实我区公共卫生工作“全程化、精细化、高效化、绩效化和让市民放心满意”的目标要求。

二、明确任务,全面部署《规范》实施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社区健康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与要求,并做好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以及“上海健康云平台”的服务应用。综合性医疗机构应做好患者的诊断和治疗、信息管理等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支撑、质量控制和评估等工作。

三、强化培训,全面开展指导督导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做好《规范》实施的组织、培训和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区级层面培训,并加强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医疗机构的培训与指导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医疗机构应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有关医务人员开展《规范》的培训和学习,并主动参加及接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使每个医务人员能够熟练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社区健康管理工作。区卫生计生委将定期组织对《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考核与评价,督促各有关单位切实落实《规范》要求。

(注:《上海市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慢性病综合防治(2017年版)》另行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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