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A23010002017023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7-05-08 |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南翔高科技产业园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 ||
文 号: | 嘉发改价〔2017〕9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上海新长征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翔高科技产业园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沪价管(2015)10号和嘉府办发(201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核定该停车场收费标准如下:
小型车临时停放每小时5元,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超过1小时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收费标准相应减半;超过8小时至24小时内按8小时计;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超过部分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经营企业可降低收费标准。实行长包车位的计费由承租双方在上述收费标准内协议收取。
本批复自2017年5月11日起执行,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