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04000-2017-007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7-06-15 | |
名 称: | 关于嘉定区中心医院黄旭元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审(2017)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嘉定区中心医院:
根据《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我委决定委托上海佳亮会计师事务所,于2017年6月22日起,对你单位进行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限为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末,必要时将进行延伸和追溯。届时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一、请按本通知所附承诺书的内容要求,由单位主要负责人黄旭元同志及财务负责人签署承诺后,于审计实施开始时交审计组。
二、请黄旭元同志提供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材料(格式参照附件2),在收到本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向审计组提交。
三、审计组组成:
审计组组长:戴玲芳
审计组副组长:陈敏
审计组成员:赵燕、王亚伟、张佳颖、王晓芙
附件:1.承诺书
2.***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