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0037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7-06-30 |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17年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医政(2017)2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印发《2017年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
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7年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
2017年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国卫纠发〔2017〕1号)和市卫计委《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卫计纠〔2017〕1号)等文件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一岗双责”,以解决群众反映的行业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我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一、健全行风建设体制机制,多渠道提升行风建设内涵
(一)建立组织框架,明确工作职责。成立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梳理完善全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行业内分工协作机制,构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行业监管责任、医疗机构承担主体责任的工作格局。
(二)狠抓重点领域,加强药事监管。建立和强化医疗机构医药代表登记接待制度、内部巡查监控制度,强化临床用药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药事委员会制度、处方点评制度、临床用药监控系统、反统方制度、自费药品管理制度,不断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利用信息化全面推进“嘉定区药事管理云平台”建设。
(三)加强培训宣传,建立行风规范。坚持纪律教育和行风建设“两轮驱动”。开展专职行风建设工作人员培训,打造高素质的行风建设干部队伍。广泛开展覆盖全体医务人员的行风专题教育活动,特别是针对临床科室主任、医疗组带组医生、新入职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和宣誓教育等行风教育培训,增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加强典型行风案例的警示教育工作,强化对违反“九不准”、“十项不得”规定的典型案例的通报、公示。加强行风建设宣传工作,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行风建设宣传,弘扬行业正能量。
二、开展专项整治查处,多途径惩治行业不正之风
(一)加强行风建设督查。对区内各医疗机构开展行风建设巡查,重点强化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九不准”、“十项不得”的落实情况。加强行风建设日常化、常态化监督检查,把医疗机构行风建设纳入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二)强化行风案件查办。保持行风建设高压态势,把收受“红包”、“回扣”作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红线”和“带电的高压线”。对违反“九不准”、“十项不得”规定的医务人员,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同时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于违纪违法的医疗机构,依法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或者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相关评等评级、评先评优等工作“一票否决”。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支持和保障办案工作,形成查办合力,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违规医药企业惩戒。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对相关医药企业实行行业禁入机制。落实我区《关于医务人员不准私自接待医药代表的规定》,严格惩处医药购销环节中的行业不正之风。
三、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多角度改善行风建设推进
(一)推进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继续开展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根据当前行风建设面临的主要形势与公立医院改革要求,调整与完善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加强调查结果的社会公示及考核应用。
(二)强化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力量。加强行风建设监督员队伍建设,扩大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社会人士为主体的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监督员队伍,不定期做好明察暗访,为医疗卫生工作进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