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确定嘉定区第三批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7-0003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07-20
名 称: 关于确定嘉定区第三批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医政(2017)2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关于确定嘉定区第三批

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加强本区医学专科建设,在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服务领域,建设一批达到全市三级医院或市级卫生单位相应专科水平的医学重点专科,更好地为保障医疗安全、公共安全,改善人群健康及嘉定建设上海市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国家健康城市目标的全面实现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嘉定区公立医院改革和《嘉定区区域卫生规划(2014-2020年)》相关要求,我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新一轮医学重点学科(项目)及2017年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招标的通知》(嘉卫计医政〔2017〕5号)。按照“水平与绩效优先”的原则,经区医学会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区卫计委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最终确定嘉定区中心医院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单位、区中医医院为中医外科建设单位、区妇幼保健院为产科建设单位。

按照《嘉定区医学重点专科管理办法》的规定,重点专科建设实行区卫计委和承建单位二级管理,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经费一次核定,分三个年度下拨,建设单位在经费上予以匹配,并加强对本单位专科的管理和支持力度,确保按既定目标实施。区卫计委将每年组织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凡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收回投入经费。建设单位实施医院主要领导、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要在科研立项、人才培养、成果运用、机制建立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导向与激励政策,同时应加强经费规范使用,严格遵守《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沪卫计科教〔2016〕39号)、《嘉定区医学重点专科管理办法》(嘉卫计医政〔2016〕9号)等规定。

 

附件:嘉定区第三批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和下拨经费一览表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

 


  

附件

嘉定区第三批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和下拨经费一览表

编号

专科(项目)名称

负责人

建设单位

经费(万元)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JDYXZDZK-6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石  琴

嘉定区中心医院

70

70

70

JDYXZDZK-7

中医外科

应光耀

嘉定区中医医院

60

60

60

JDYXZDZK-8

产科

奚  杰

嘉定区妇幼保健院

70

70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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