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0100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7-09-08 | |
名 称: | 关于印发《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2018版)》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基卫(2017)19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印发《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基本服务项目目录(2018版)》的通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不断深化,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2015版)〉的通知》(沪卫计基层〔2015〕5号)和《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府办发〔2015〕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2018版)》(以下简称《基本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规范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按照国家、本市、本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要求和管理目标,合理、客观、科学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作为政府维护居民健康、承担保障居民基本健康权益职能的体现,更好地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的网底功能。全面实施基于标化工作量的绩效考核和财政拨付机制,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运行与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与科学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基本性原则。以政府提供基本公共产品为基本属性,以满足居民基本健康需求为依据,通过整合基本诊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服务等,明确基本服务内容和边界。
(二)可行性原则。在立足社区居民基本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可根据本市改革目标适时调整,保证基本服务项目制定的可行性。
(三)导向性原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的界定与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目标相一致,通过规范开展基本卫生服务,引导居民就诊下沉社区,促进逐步构建分级有序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四)机制性原则。依托信息化支撑,建立和完善基于基本服务项目的人员配置、资源投入、财政补偿、激励分配、运行管理等社改新机制。
(五)指导性原则。根据不同社区差异化的居民健康状况、服务需求和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水平,允许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一定程度差异化服务。
三、目录内容
《基本目录》在本市基本服务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扩充,共涵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196项,其中市级153项,区级新增43项。分为六大类,包括:基本诊疗服务31项(市级27项、区级新增4项)、社区护理服务18项(市级17项、区级新增1项)、社区康复服务5项(市级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32项(市级98项、区级新增34项)、家庭医生服务7项(市级3项、区级新增4项)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项(市级3项)。具体内容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参照《基本目录》,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中心内部基本服务项目。开展的延伸性、探索性服务,应报区卫生计生委和医保部门备案。
(二)对《基本目录》内的服务项目,如果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于区域特点、服务需求、基础设施等因素,现阶段无法开展的,需报请区卫生计生委审核,区卫生计生委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区域卫生规划予以审批。
(三)区卫生计生委将持续跟踪、总结评估区基本服务项目核定和开展情况,不断优化调整《基本目录》。如有项目调整,将另行发文。
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2018版)请从政务网下载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