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卫计办(2017)1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7-0013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08-16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 号: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嘉卫计办〔2017〕1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民营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办综〔2017〕18号)和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相关要求,确保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汛期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理念,把安全生产放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明确具体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制定和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把汛期各项工作安排得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确保我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稳定。

二、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汛期是各种自然灾害事故高发、多发季节,各单位要针对汛期特点,全面分析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对各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细致排查和治理。要加强对病房楼、门急诊楼、办公楼、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严格排查,认真查找漏洞,及时整改落实。加强对工程建设运行的安全监管,重点关键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督促建筑单位认真做好防汛、防雷击、防垮塌、防水、防触电等工作,强化人员管控,严格按照规程做好日常管理,预防灾害事故的发生。区卫生计生委将组织督查组,检查各单位对汛期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内网、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汛期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制定和完善汛期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和队伍,加强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一旦发生险情,要在最短时间组织领导到位,确保妥善处置灾情,并做好灾害事故的调查、上报工作,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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