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0213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建管委 | 发文日期: | 2017-09-14 |
名 称: | 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嘉定区建设领域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建管[2017]90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有关单位:
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嘉定区建设领域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嘉定区建设领域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
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保障我区建设领域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根据我区建设领域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区建管委决定对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贯穿全过程的持续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及安排
即日起至2017年9月底。
区建管委成立建设领域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由委党政领导带队,对各行业管理单位及重点行业企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日期由督查组另行安排通知。
二、督查范围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本次我区建设领域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督查对象是各行业管理单位并延伸至重点行业企业(重点行业是指:建筑施工、燃气、地下空间、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地面公交、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公路桥梁隧道、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对每个重点行业企业均抽查2至3户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督查。督查组将对各相关单位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 督查内容
(一)对委属行业管理单位督查的重点内容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开展嘉定区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情况、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道路客运整治情况、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整治情况、城市公交运营整治情况、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整治情况、港口危险货物存储作业整治情况、公路安保和治超整治情况、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整治情况、安全防范落实情况等。
(二)对行业企业督查的内容
1、建设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部署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筑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燃气整治情况;地下空间整治情况及相关建设领域整治情况。
2、交通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部署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道路客运整治情况、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整治情况、城市公交运营整治情况、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整治情况、港口危险货物存储作业整治情况、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整治情况等。
3、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企业是否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是否落实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应对措施,是否严格执行遇重大险情预警及提前停产撤人制度,是否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
四、 督查方式
(一)听取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书面汇报,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和资料。
(二)对各行业企业,随机抽查2至3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督查。督查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督查以突击检查和暗访为主。
(三)对委属行业管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重点对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工作台账、隐患跟踪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对委属行业管理单位的督查,采取不提前通知,直接进行检查、抽查的形式。
(四)督查组对督查情况给予反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落实督查责任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根本目的就是督促各行业管理单位单位真正把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重视起来,抓好落实,取得实效,确保我区建设领域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要充分认识督查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纪律,确保督查工作不走形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严密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
督查要坚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持续检查与回头检查相结合,确保督查工作真正能够查出隐患、发现问题,取得实际成效。督查组将对委属行业管理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随机抽查。
(三)督促隐患整改,确保督查效果
督查组将认真查阅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等级事故调查情况、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制及安全体系情况、依法治安情况、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等文件、台账资料。
对督查发现的重点问题,督查组要书面进行统一反馈,明确整改要求。被检单位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督查行业企业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挂牌督办,跟踪落实,该行政处罚的要行政处罚,该停产整顿的要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要关闭取缔,各相关单位要协调联动,全力配合,确保每一条问题和隐患的整改真正落到实处。
(四)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发现典型
安全生产督查也是一个安全生产调查研究的过程,一方面要及时总结各单位加强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另一方面要深入基层单位和生产一线,倾听民意,了解民情,掌握行业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坚决予以曝光,接受舆论监督,形成强大的震慑力量。
附件:1、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开展建设领域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开展建设领域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 陈 曦 | 区建管委党工委书记 |
蔡 宁 | 区建管委主任 | |
副 组 长
| 潘玉龙 | 区建管委副主任 |
肖惠兴 | 区建管委党工委副书记 | |
赵鑫宝 | 区建管委副主任 | |
顾雪跃 | 区建管委副主任 | |
朱洪标 | 区建管委副主任 | |
柳 顺 | 区建管委副主任 | |
陈晓东 | 区建管委纪工委书记 | |
组 员 | 吕 强 | 委建筑业监管科科长 |
朱 彤 | 委交通运输科科长 | |
贾晓燕 | 委客运管理科科长 | |
戚慧镜 | 委市政管理科科长 | |
程 忠 | 区安质监站站长 | |
常 洁 | 区重大工程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 |
赵剑华 | 区燃气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 |
吴洪兴 | 委执法大队大队长 | |
张宏伟 | 区运管所所长 | |
吕仲冀 | 区航务所所长 | |
张瑞程 | 区公路管理所副所长 | |
杨志龙 | 区市政所副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