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1000-2017-024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08-31
名 称: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医政(2017)29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分级

诊疗服务技术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医疗单位、相关专业站所:

为了做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414号,以下简称《通知》,请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详细阐述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分级诊疗重点任务及服务流程图、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等内容。现参照《通知》要求,结合区域实际,就我区做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分级诊疗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相关技术方案培训

各医疗机构、专业站所要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纳入本区家庭医生培训内容。各医疗机构要组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相关专业医师认真学习《通知》中关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参照落实分级诊疗工作。

二、做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分级诊疗工作

各医疗机构在“1+1+1”家庭医生签约和医联体框架下,参照《通知》要求做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分级诊疗工作;根据“上海健康管理云”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配套工作,实现二、三级医院、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分级诊疗和全程健康管理。依托家庭医生“1+1+1”签约机制,结合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推进,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服务模式,签约团队至少包括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含相关专业中医类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含中医类医师)和社区护士等,鼓励将临床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加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本区居民提供综合、全程、连续的健康管理、疾病诊疗服务。

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问题及时报区卫计委。联系人:医政科陈珠,电话:69530176。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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