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翔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列入2017年度改造计划的古猗园、白鹤社区项目(民主东街151弄1-28号,生产街26、31、32、33-35号,和平街106、108号),经我局核查,房屋属性为以商品房为主。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本市旧住房修缮改造切实改善市民群众居住条件的通知》(沪建房修【2016】581号)文件精神,该综合改造项目不纳入市、区补贴范围,相关改造费用由贵单位自筹解决。
对于上述项目请贵单位积极予以研究,明确项目实施意见,并于9月22日前书面告知我局。
望函复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