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04000-2017-017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7-10-16 | |
名 称: | 关于原嘉定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陆萍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审(2017)18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原嘉定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
陆萍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嘉定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
根据《关于调整区卫计委下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嘉编〔2017〕43号)有关撤销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建制,相关职能划转至上海市嘉定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的文件精神,我委决定委托上海佳亮会计师事务所,于2017年10月30日起,对你单位所属原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进行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限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末,必要时进行延伸和追溯。届时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一、请按本通知所附承诺书的内容要求,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签署承诺后,于审计实施开始时交审计组。
二、审计组组成:
审计组组长:戴玲芳
审计组副组长:赵燕
审计组成员:张佳颖、王晓芙、王亚伟
附件:承诺书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