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嘉定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8000-2017-01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12-04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中医办(2017)2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关于印发《嘉定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深化医改规划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对中医药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33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卫计中管〔2017〕0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嘉定实际和“十三五”卫生发展重点任务,区卫生计生委、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嘉定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4日

 

 

嘉定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深化医改规划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对中医药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33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卫计中管〔2017〕0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嘉定实际和“十三五”卫生发展重点任务,特制定嘉定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建设“健康嘉定”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深刻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弘扬“治未病”理念,聚焦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促进基层中医药服务均衡协调发展、内涵质量发展、创新智慧发展,切实提高基层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能力,为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和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健康。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提高群众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利用率和获得感。

2.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发展。按照国家和上海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总体要求,结合嘉定实际,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基层中医药工作,推进区域中医药服务能力与水平的整体提升。

3.坚持深化改革,增强协同。坚持基层中医药发展融入医改与健康城市建设总体部署,不断完善、落实各项中医药政策措施,持续加大中医药投入,创新中医药工作机制,确保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继续保持“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以区中医医院为龙头,区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完善,中医药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中医药服务更加规范,“治未病”理念与中医药特色技术方法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妇幼保健、疾病康复、老年护理、医养结合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对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健康城市建设的贡献度稳步上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1.推进区域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医疗资源配置需求,积极推进区域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加强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配合做好上海市中医医院嘉定新院建设。促进本区优质中医药资源可及性进一步提高。

2.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建设。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专项建设。在创建综合医院中医科达标建设基础上,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进一步加强区中心医院、南翔医院、安亭医院等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区妇幼保健院按照《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加强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

3.完善社区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通过国家中医馆建设和社区卫生中心迁建,按照《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要求,全区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改善居民中医药服务感受度和获得感。

4.推进中医“治未病”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以区中医医院为龙头、各基层单位共同参与的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常态化的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筛选有优势、有特色的中医“治未病”技术,鼓励其研究及推广。探索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新模式,形成预防治疗链。

5.鼓励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不作布局限制。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推动中医门诊部、诊所和中医坐堂医诊所规范建设和连锁发展。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6.强化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加强区中医医院传统医学示范中心建设,推进中医综合治疗工作。以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和医技科室等为重点,进一步推广实施中医诊疗方案,优化服务流程。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不少于3个优势病种、不少于1个优势专科达到市级建设水平。

7.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专项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区中心医院、南翔医院、安亭医院等3家综合医院及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力争创建1家“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在诊疗过程中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特色,着力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能力以及健康问题保健指导与干预能力,中医药服务量有明显提升。区精神卫生中心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8.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至2020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中药饮片、针刺、艾灸、刮痧、拔罐、推拿、敷熨熏浴、骨伤等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推广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利用的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强化其在中医诊疗和健康管理、护理、康复、养老等多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

9.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依托区中医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平台,加强对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培训与考核,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与评价。

10.加强中医药对口支援工作。支持医疗机构以中医优势病种为纽带,建立覆盖三、二级医院与社区的中医优势病种专科专病联盟。持续推广适合社区开展的中医诊疗技术。进一步加大区中医医院及综合性医院对口支援帮扶力度,强化区中医医院基层指导科功能,加强对综合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帮扶指导与工作对接。

(三)完善中医药服务模式

11.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进一步推进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实施重点人群(O-6岁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和重点慢性疾病(高血压、2型糖尿病、脑卒中、肿瘤)中医健康管理、中医健康教育等中医药服务。到2020年,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显著提高,其中,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65%。

12.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积极推进中医药参与社区老年护理、临终关怀、康复、养老等工作。开展中医药参与医养结合服务试点。鼓励区中医医院、综合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康复医院、护理院、养老等机构进行中医药技术指导和合作,将“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服务全过程。鼓励中医医师在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与调理服务。

13.推进中医药融入家庭医生制服务。鼓励中医类别医师积极参与家庭医生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推进“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居民选择中医医疗机构就诊,享受签约就诊同等优惠政策,保障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合理确定中医药基本项目,完善标化工作量核定与执行,体现对中医药的倾斜。开展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示范岗项目建设,探索不同资源配置和服务需求下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模式。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育

14.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鼓励三、二级医院中医医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就近为基层群众服务。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基地能力建设,加大中医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到2020年末,实现城乡每万常住居民有0.6名-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包括执业注册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大中型医疗机构在职和退休中医人员)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社区全科医生比例不低于20%,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中医类别医师比例不低于70%,其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2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

15.加强中医药人员培养与培训。继续实施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研究工作室、嘉定区中医工作室及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等项目建设,加大对基层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持续加强基层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非中医类医师、乡村全科助理医师等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依托嘉定区中医医院中医药临床培训网络系统,进一步推进中医药远程培训工作。

(五)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

16.加强中医药文化平台建设。持续实施“杏林文化疁城行”项目,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平台建设,依托杏林讲师团继续开展“中医话养生”专栏、“嘉影杏林讲坛”活动等,推广普及健康养生知识与中医药文化。

17.加大中医药健康文化传播。大力开展中医药知识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工厂、进楼宇“五进”活动。通过制作中医药健康知识展板、阅报栏、宣传墙等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的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普及中医药知识、养生保健理念和方法,引导辖区居民自觉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健康知识讲座、公众健康咨询的次数等方面,中医药内容应不少于40%。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每年提高0.5%以上。

18.申报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挖掘整理陈氏儿科、郑氏妇科等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学术经验,在成功申报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基础上,力争申报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六)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19.推进中医药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区中医医院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至2020年,区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5级建设标准。开展嘉定区中医特色健康服务系统建设,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基本实现中医药诊疗和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为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供技术支撑。

(七)强化中医药规范管理

20.加强中医服务规范管理。完善本区中医医院综合评价与社区中医药服务质量控制标准,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医疗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医诊疗规范,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21.强化中药质量使用管理。以区中药药事质控为抓手,以中药处方点评、中药质量、中药煎药管理为重点,持续加强中药药事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加强中药生产和经营企业中药质量监管,监督企业按照《中国药典》、《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标准以及GMP、GSP要求生产、经营中药饮片及中成药,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采购中药饮片,保障用药安全。

三、重点项目

(一)资源配置类

1.配合上海市中医医院嘉定新院建设项目

2.嘉定区中医医院迁建项目

3.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建设项目

4.社区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

5.中医“治未病”体系建设项目

(二)能力提升类

1.中医优势病种培育项目

2.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提升项目

3.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4.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项目

5.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项目

6.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示范岗项目

7.中医医院基层指导科强化项目

8.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

9.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

10.中医重点学科(专科)建设项目

11.中医薄弱领域专科建设项目

(三)文化传播类

1.杏林文化疁城行项目

2.中医药知识“五进”项目

3.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项目

(四)信息建设类

1.中医特色健康服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2.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建设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提升工程工作小组建设,区卫生计生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把提升工程行动计划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对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卫生计生委要将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其他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对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责任人,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合力推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

(二)完善落实政策

落实政府投入与补偿政策,不断加大对基层中医药发展的投入,重点支持基层机构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建设、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和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等。研究制定有利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落实医保对中医药服务的鼓励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开展中医单病种付费试点。完善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激励政策,研究完善职称评聘、内部分配和发展空间等措施,鼓励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到基层服务。鼓励和规范中药饮片与中药制剂使用,全面落实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中药饮片不纳入药占比控制范围等政策。

(三)加强考核评价

区提升工程工作小组(名单详见嘉府任﹝2017﹞7号)和有关部门对本区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年度实施工作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区卫生计生委要将中医药内容列为对医疗卫生机构年度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中医药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中所占分值比例不低于15%。将区中医医院对社区中医药工作的支持与落实情况纳入中医医院评审评价和绩效考核范围。

(四)强化宣传引导

继续开展“社区好中医”、“嘉定区名中医”及各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医务人员社会认同度和职业荣誉感;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平台,加强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的宣传和培训,调动各方参与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基层中医药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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