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索 引 号: WA23010002017040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10-30
名 称: 关于同意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文 号: 嘉发改价〔2017〕26 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嘉定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华二初级中学调整核定学费标准的函》收悉。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定价目录》规定权限以及对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的成本监审结果,结合本区民办学历教育情况及学校实际办学情况,经研究,同意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的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 17800元。

上述收费标准自2018学年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的收费政策。请你局加强落实,督促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特此函复。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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