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5302000-2017-00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规划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17-12-22 |
名 称: | 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下发《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调整预算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 | 嘉规土[2017] 260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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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定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嘉定区2017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报告,现将你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调整批复如下:
一、2017年部门收入调整为_________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_________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_________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_________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收入_________万元。
二、2017年部门支出调整为_________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_________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_________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_________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支出_________万元。
三、2017年调整预算执行要求
(一)积极组织收入
根据部门预算调整要求,积极组织收入,在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核准的部门预算,做好预算执行的相关工作。
(二)强化预算约束
不得擅自对批复预算进行调整,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内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全部纳入财务管理,并按规定进行收支核算。
(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照核准的部门预算,做好执行相关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