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014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8-02-12 | |
名 称: | 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基卫(2018)2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沪府发〔2017〕97号)和《嘉定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7年-2020年)》(嘉卫计基卫〔2017〕35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在嘉定区试点实施,现对有关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合理配置医疗护理服务资源
(一)加强老年医疗护理床位设置和轮候管理
按照《嘉定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7年-2020年)》,全区按照户籍老年人口2.0%的标准配置老年护理床位,其中医疗机构设置占1.25%(街镇设置0.75%、区级老年护理院及新增民办护理机构占0.5%)。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护理床位建设,既有床位逐步转型为护理床位,尚未达到配置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需求购买机构护理床位。在老年护理床位轮候安排方面,依据《关于下发<嘉定区老年护理床位轮候制度(试行)》(嘉卫计基卫〔2016〕9号),按照评估等级达到6级和对象需求,由各社区护理管理中心在医养结合信息平台安排轮候。
(二)加强居家老年护理资源设置和管理
按照《嘉定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7年-2020年)》,根据各街镇老年人口需求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设置情况,合理规划社会办护理机构设置,进一步引导社会办护理机构开展居家护理服务。护理站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护理服务的延伸,对于评估等级为2-6级的老年人,可以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服务。辖区内设置的护理站可以在全区范围开展长护险有关服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与各护理站的合作支持,既支撑护理站服务规范、持续开展,又建立辖区以服务对象自主选择服务主体的公平竞争态势。
(三)加强长护险相关人员队伍配置
围绕长护险试点工作的实施,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以下两类人员的培训:一是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员,应实现从事医疗工作的全科医生完成B类评估员上岗培训率100%,同时鼓励符合A类评估员资质的医务人员参加A类评估员培训,评估员中护理人员和社区医生的比例不低于1:3-1:2。二是老年护理人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提供机构老年护理的护理员须参加本市健康照护员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各护理站中符合要求的护理员须参加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加强医疗护理机构统筹管理
(一)强化护理管理中心管理职能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辖区医养结合支持平台,要加强护理管理中心建设。依据《关于印发<嘉定区社区护理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的通知》(嘉卫计基卫〔2017〕5号)要求,加强护理管理中心设置和运营,重点做好长护险相关服务对接管理工作,包括为长护险申请对象提供服务咨询、社区居家照护服务信息管理、本社区统一需求评估人员管理、基本医疗护理技术支持、健康管理服务支持、老年护理服务质量管理等。(护理管理中心派发服务流程详见附件)。
(二)落实“1+1+1”签约责任主体作用
根据我区长护险试点和社区卫生服务改革要求,以家庭医生“1+1+1”签约作为长护险申请的前置条件之一。以长护险申请对象“1+1+1”签约家庭医生所属社区卫生中心为管理责任主体,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签约长护险对象的相关医疗护理服务,重点做好住院护理服务的轮候安排和居家护理服务对接管理。通过与家庭医生建立“1+1+1”组合签约,为辖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各类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利用“1+1+1+X”家医执业平台,将家庭医生服务与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相结合,根据情况进行外包服务,做实老年人医疗护理相关工作,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充分运用医养结合信息平台
医养结合信息平台是我区老年人签约、评估、服务对接、资源整合、管理考评的重要平台。各社区护理管理中心充分运用医养结合工作平台开展长护险相关工作,通过医养结合管理平台与医养结合居民端app及时跟踪相关服务考核评价。
三、落实长护险相关服务和管理职责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长护险试点相关工作,确保长护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要明确长护险相关服务和管理责任,将长护险工作列为2018年本单位重点工作实施,在服务环节和管理流程上要精细管理、精准服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有序服务
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正面引导居民有序享受社区医疗护理服务,可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平台、APP、社区宣讲等形式,对长护险政策条款、衔接办法以及规范评估等方面作详细介绍与解读,也可通过家庭医生、护理管理中心等就推进过程中所涉及的服务项目内容、补贴标准、流程操作等问题同居民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答疑。
(三)加强考评,完善管理
各单位作为医养结合平台,要发挥护理管理中心管理主体作用,要做好老年医疗护理的服务质量管理,重点做好机构护理、辖区服务的护理站质量管理。区卫生计生委每年定期组织医养结合质控组对各社区医养结合工作开展质控督查,将居家护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利用医养结合云管理平台加强对各街镇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的评价和考核。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