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8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0016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02-28
名 称: 关于开展2018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安监〔2018〕1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监站(所):

2017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继续开展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行业领域和地区有限空间较大事故多发;部分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辨识不到位,未真正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部分地区推动工作力度不足,摸底排查等基础工作不扎实;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突出等。

针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现的各项问题,为有效遏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8〕4号)和《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沪安执法〔2018〕23号)要求,2018年全区将持续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及《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具体要求,开展全面细致排查,认真及时整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范围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行业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推进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

工贸行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门类多、数量多、中小企业多、基础薄弱,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限空间事故占比较高,严重影响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要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摸排、检查工作与日常监督执法、各类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计划等工作中,多管齐下,不断巩固和提升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各安监站(所)要在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基础上,统筹规划,抓住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按轻重缓急,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工作。2018年,重点加强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治理;2019年,重点加强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有限空间作业治理;2020年,重点加强氧含量不足有限空间作业治理。

(二)夯实安全基础,突出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1. 各安监站(所)要继续摸排、专项检查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重点抓住冶金、建材、轻工等有限空间事故占比最多的行业,有序推进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结合本辖区行业现状,制定企业摸排或专项检查计划,在自行规定期限内健全完善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企业有限空间监管台账,并督促有关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要求。

2. 各安监站(所)要在前一阶段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全面查漏补缺,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确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3.要强化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监管工作。督促所有造纸、酱腌菜生产企业,以及排查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建立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规范“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擅自进入及盲目施救,为防范有限空间事故建立有效防线。

(三)严格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安监站(所)要加大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把辖区内经排摸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行业企业纳入2018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到本年度至少一次(不限于一次)的全覆盖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还要进行通报、曝光,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涉及《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的“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条的规定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报区安监局监察大队依法进行处罚。对不落实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要求导致发生事故的,特别是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企业责任。

(四)加强宣教培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防范有限空间事故,必须提高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意识。各安监站(所)要认真组织开展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工作,不仅抓基层工贸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更要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提高认识,并督促企业开展内部安全培训和事故警示,切实使员工掌握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尤其是严禁盲目施救。各地区还要利用微信、网站、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扩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途径和范围,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防范遏制有限空间事故。

请各安监站(所)做好本辖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部署和2018年工作总结。请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将2018年工作总结报告及《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上海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情况汇总表》(附件4)以正式文件报送区安监局监察大队。


附件: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报

    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

    3.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

    4.嘉定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情况汇总表

20180******903430220.docx

20180******903532628.pdf

20180******904006511.doc

20180******904048479.doc

20180******904089402.xlsx

 

 

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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