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0017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8-03-05 | |
名 称: | 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安监〔2018〕11 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监站(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两份文件下简称《判定标准》)已经印发,现将《嘉定区安全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下称《通知》)和《判定标准》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各安监站所要把《判定标准》传达到辖区内所有企业并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对辖区内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确保有关信息报送的及时、畅通,切实贯彻落实文件的各项要求。
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