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推进2018年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0018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03-05
名 称: 关于推进2018年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安监〔2018〕1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监所: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和《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推进2018年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8〕13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本区推进2018年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任务

(一)规模以上企业

各安监所在4月10日前上报规上企业拟达标名单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辖区内生产型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或创建。

(二)规上期满复评(换证)

期满复评(换证)作为今年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各安监所在4月10日前完成排摸、梳理辖区内需要期满复评(换证)的企业名单,并于4月10日前上报拟复评(换证)的企业名单。

(三)小企业

各安监所在4月10日前上报小企业拟达标名单的基础上,力争完成辖区内生产型小企业10%达标。各安监所需及时跟进本辖区内标准化达标创建进度,并于每月5日前向综合管理科填报月度工贸行业标准化建设统计表(附件1)。

(四)标准化自评员培训

以街镇为组织单位,各安监所负责落实场地、午餐、下发培训通知、开班动员、培训签到等工作,局综合管理科负责与安科所沟通工作。各安监所拟定自评员培训计划,于4月10日前报综合管理科。

(五)标准化推进会

各安监所继续做好标准化推进会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对标准化开展的重要意义,开展的流程以及企业开展过程中容易疏忽的方面进行重点讲述,提升企业创建积极性与紧迫性,引导企业将标准化建设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有机结合,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职业健康贯穿标准化建设各环节。各安监所拟定标准化推进会计划,于4月10日前报区安监局综合管理科。

二、工作原则和思路

2018年,标准化建设贯彻“抓推进、抓落实、补短板”的总体要求,继续按照“因势利导、政府购买、中介服务、企业受益”原则,以各安监所为责任单位,以生产加工型企业创建达标为重点,重创建、督运行、严复评、促整改,增加创建和达标(复评)企业数量,提升运行质量,探索构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的企业标准化建设体系。

继续实行评审组织分级管理制度,市安全监管局负责二级企业评审组织,区安全监管局负责三级企业评审组织,街镇安监所负责小企业评审组织。

继续实行政府购买评审服务,保证创建达标企业在评审环节不花钱。今年,市安全监管局和区安全监管局负责规模以上生产型企业的初复评审费用,各街镇负责小企业的评审费用。

三、初评及期满复评(换证)工作

(一)年度自评

企业从达标后的次年起每年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持续改进情况进行自评,并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年度自评报告和《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

(二)换证条件

1.每年至少开展1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在企业内部公示,并网上提交的;

2.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

3.行业管理部门在周期性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中,未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的;

4.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的;

5.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所列隐患的;

6.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近三年内无新发职业病病例的;

7.按照《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试行)》(沪安监行规〔2017〕1号)要求,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三)换证流程

 1.复评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证书有效期满三个月前按照《复审申请材料目录清单》提交《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期满复评申请书》等相关资料,经街镇安监所、各直属(集团)公司初审并盖章后,再将相关资料报区安全监管局复审,经抽查、核准后,达标企业的名单将在区安全监管局网上公告并发证;

2.如果达标时的评定标准发生修订,原达标企业期满复评时,应按照新修订的标准重新接受评审;

3.企业在标准化运行中需要升级,按初次评审程序进行。

(四)换证要求

1.各安监所要及时指导安全生产标准化期满复评企业开展换证工作,认真审查把关,严格标准条件,确保换证质量;对不具备换证条件的企业,要督促企业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按期完成复评换证工作;

 2.各安监所要把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与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要注重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效性,严防走过场、走形式;

3.区安全监管局对提出换证的企业按照不低于40%比例进行抽查,发现在复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

4.以上适用于本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标准化三级复评工作;

5.复评资料电子版登录“jdbzhpx@163.com”邮箱,密码:59530762,从文件中心进入,然后下载复评审相关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推进力度,着力补齐短板

各安监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查找本地区在推进力度、培训教育、市场引导、评审质量、证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主要抓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人员、经费和责任,确保按时优质完成。

(二)加强指导服务,注重建设实效

各安监所要动员和督促企业履行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过程中,不得向企业推荐任何有偿服务,不得组织企业接受任何付费咨询。将提升标准化质量作为标准化工作的核心,督促、指导企业以“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狠抓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现场发现管控和作业行为管理,切实推动企业硬件保障、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安全意识的整体提升。

(三)加强监督管理,创新工作方法

各安监所要本着“企业不出钱,政府少花钱”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及时申请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经费。要按照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资格条件,通过公开招投标、内部竞价、集体讨论等方式方法,合法合规的确定评审机构和服务价格。要加强对小企业评审单位的监督管理,抽查评审机构的评审质量和企业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同时结合辖区特定,积极探索评审服务市场化运作和工贸小企业达标创建新模式,简化工作程序。

区安全监管局将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完成情况纳入对各街镇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中,请各街镇认真梳理辖区内尚未达标与期满复评的企业,做好组织动员、宣传培训、指导服务等工作。请于4月10日(周二)前上报今年规上和小企业拟达标企业名册(附件3、4),联系人:田辛雨,联系电话:59530762。

 

附件:1.月度工贸行业标准化建设统计表

   2.2018年各街镇规模以上及小企业达标任务数

   3.2018年规模以上拟达标、复评企业名册

   4.2018年小企业拟达标企业名册

20180******927327335.pdf

 

 

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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