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0020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8-03-15 | |
名 称: | 区安监局关于开展2018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安监〔2018〕15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监站(所):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8〕33号,以下简称《通报》)及《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2018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8〕29号)关于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切实提高整治实效,堵塞安全漏洞,区安监局决定于2018年继续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部署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狠抓整改闭环,提升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效果,坚决遏制粉尘涉爆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区粉尘涉爆企业。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四、整治内容
整治内容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等标准为基础,重点整治以下“十项重大事故隐患”:
(一)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二)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三)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四)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五)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六)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七)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八)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九)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十)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五、整治要求
《通报》指出,经过前几年专项治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整体可控,2017年全国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但专项整治工作仍存在下列突出问题:企业治理层面,基础依然薄弱,隐患还大量存在,安全保障水平依然不高;整治措施层面,工作开展很不平衡,部分地区整治目标思路不明确,基础工作存在明显差距;责任落实层面,整治部署要求落实不到位,跟踪督办力度不够,整治工作还没有闭环。2018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将《通报》传达到位,制定整治方案。各安监站(所)要迅速将《通报》内容传达到辖区粉尘涉爆企业。结合企业数量和分布情况,突出金属粉尘、木粉尘和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领域,分清轻重缓急,按照作业场所人数从多到少、行业风险从高到低,制定整治方案,逐步实现所有粉尘涉爆企业“十项重大事故隐患”的全面整改。
(二)加大排摸力度,完善动态监管。要在2017年粉尘涉爆企业排摸的基础上,进一步甄别、核查、夯实粉尘涉爆企业尤其是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以上企业底数,重点核查粉尘涉爆企业“零报告”的地区,切实做到“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对新排查出的企业和剔除出去的企业,以及重要信息变更的企业,要及时更新数据信息,确保底数动态监管。
(三)严格执法检查,提高执法实效。市安全监管局今年将委托第三方对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以上企业开展“十项重大事故隐患”核验;区安监局将继续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对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20人以上(含20人)企业纳入2018年重点监管及“双随机”监督检查名单进行监督执法。各安监站(所)要把辖区内所有粉尘涉爆企业纳入2018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到本年度至少一次(不限于一次)的全覆盖检查,检查要按照《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附件2)要求,紧紧围绕“十大重大事故隐患”,强化执法检查,开展集中整治,对作业人数多、爆炸风险高、不主动落实整改措施的粉尘涉爆企业,报区安监局监察大队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附件4)。
(四)多措并举,推动工作落实。各街镇要积极动员部署,层层落实属地责任,定期通报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工作落后地区的跟踪督导,对工作不落实的地区和企业要及时采取督办问责措施。对粉尘涉爆企业开展标准化评审,要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否决项,严格把关。要通过树立样板企业、示范性专题培训、案例解剖式执法等方式,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要推动粉尘涉爆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五)强化技术支撑,提升本质安全。要充分发挥国家安标委粉尘防爆分技术委员会或上海市粉尘防爆专家库专家作用,强化粉尘涉爆企业核查、会诊、整改、验收工作。要积极应用技术成熟的单机式干抛湿除一体机、集中式湿法除尘系统、自动化机械手等本质安全型工艺设备,推广湿式除尘工艺、监测报警装置、“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先进技术手段,引导企业向本质安全方向转型升级。
请各安监站(所)及时报送本地区2018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情况通报,并于2018年11月20日之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本年度粉尘涉爆企业事故情况和附件3、4、5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区安监局。一并报送区安全监管局。
附件: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2.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
3.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
4.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5.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