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0283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8-04-26 | |
名 称: | 关于下发《2018年嘉定区卫生计生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财〔2018〕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通知
关于下发《2018年嘉定区卫生计生
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2018年嘉定区卫生计生财务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
2018年嘉定区卫生计生财务工作要点
根据《2018年嘉定区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结合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嘉定区财政局有关财务管理的工作要求,2018年卫生计生财务工作将紧紧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四责协同”机制,切实发挥保障、监管、服务等职能,切实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和预算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升资源使用效益。继续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政策,为深入推进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一、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为深入推进医改提供财力保障
1.推进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根据《关于加强本市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实施办法》,联合财政部门在公立医院内部深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自职责,规范收支运行,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合理控制医院运行成本,配合财政进一步完善对公立医院整体补助方案。
2.根据《嘉定区区级公立医院降低药品加成阶段性财政补偿实施方案》,按照“当年预拨、隔年考核清算”的办法核定财政补偿资金金额,充分发挥价格补偿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促进医院改善医疗服务行为,降低药品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优化收支结构。各区级医院要继续配合做好数据统计工作,为区级医院财政补偿机制提供有效数据。
3.继续实施以标化工作量为基础的考核拨付机制。2018年,继续对区级医院的公共卫生经费、基本医疗补贴资金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补助经费,实施以基本项目的标化工作量为基础的、与服务数量、质量挂钩的绩效考核拨付新机制。同时,继续做好嘉定区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
4. 进一步做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2018年,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继续根据《嘉定区社区卫生经费区级统筹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做好区级统筹后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区卫计委业务部门根据绩效考核方案,做好政府投入经费的考核及拨付资金的测算工作;财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落实资金的预算及对应支出的调整,同时,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区级统筹后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资金拨付等日常财务工作出现的问题。
二、切实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提高单位经济管理水平
5.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制度,强化内部预算管理。要科学编制财务收支预算,与业务工作量预算相对应,预算编制做到科学、合理、真实、完整。要按照国库单一账户改革要求执行好预算,业务费及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重点加强预算执行与分析环节,提高预算执行率,强化预算约束,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做好决算工作,编制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对单位全年运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尤其要重点披露重大政策的影响结果,为相关政策出台提供决策依据,实现财务工作由账务核算向支持服务和价值管理职能的转变。
6.全面推行开展成本核算工作。各区级医院要按照《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上海市医院成本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控制、成本考核等管理。在实现以科室、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的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引导单位内部各级部门成本管控意识,为科学编制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提供数据支撑;最终形成全面完整的系统内成本数据,为区域层面核定合理的支出标准,为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提供决策依据。
7.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各单位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具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明确本年度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使得内部控制规范不断适合新情况新变化,真正起到“关口前移”的作用。要增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尤其在财务支出、“三公”经费、重大经济决策方面要加大监督力度,以有效规范单位的日常管理行为,抑制各种舞弊行为,确保权力规范有序运行,促进单位健康发展。
8.执行好行业会计制度、区财政局相关要求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各单位要根据单位性质,执行好行业会计制度、财务制度,要按照制度要求规范会计核算,准确核算支出的经济分类,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要根据会计制度及上级单位要求,编报好各类财务报表;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制度要求,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等基础资料,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齐全;根据区财政提出的相关公务卡结算要求,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强制目录及现金支出目录,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三、发挥财务监管职能,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使用
9.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力度。2018年将继续对单位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资金使用、政府购买服务等进行监管;从第二季度开始,对项目执行情况每月进行通报排名;继续对财政性资金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10.继续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的监管。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支出管理,要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控制支出范围、执行好支出标准。同时要进一步规范上述经费的账务处理及原始资料的收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11.继续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意见》,对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化项目及财政部门认定的资金规模大、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政府投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继续做好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及2019年预算项目的绩效前评价工作。通过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2. 做好政府采购的动态监管工作。继续依托信息监管平台,重点对下属单位的医疗设备、耗材等政府采购从计划上报、申请采购、合同签订到支付款项,实施全流程监督,规范采购行为。
四、执行好新的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政策,服务公立医院改革
1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政策。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物价收费政策,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收费,尤其是药品(除中药饮片外)零差率政策、医疗器械的价格政策等。要规范医疗服务及收费行为,不得擅自设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和“住院患者费用清单”制度,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在价格调整时,要及时执行新的物价政策,做好相关解释、公示等工作,确保新政策的平稳执行。
附件:2018年财务条线绩效考核标准
附件
2018年财务条线绩效考核标准
项目 | 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 分值 |
内控制度建设 | 制度齐全3分,缺一项制度扣0.5-1分;执行有效2分,发现未执行到位的问题,一项扣0.5-1分。 | 5 |
区级医院成本核算 | 实现以科室、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的全成本核算。未完成,扣1-2分。 | 5 |
预决算管理 | 预算编制上报及时、依据合理充分、资料齐全完整,一项未做到扣0.5-1分;年度决算上报及时、数据准确、年度分析全面,未做到每一项扣0.5-1分。 | 5 |
预算执行做到专款专用、符合支出标准,每发现一条不规范扣0.5分,季度执行考核不达标的,每一次扣1分;项目执行及中央资金执行率小于95%,每一项扣1分。 | 10 | |
会计基础工作 | 会计基础信息质量:真实、完整;评分方法:查看会计资料,结合财政督查、内审中的情况,存在真实性(如资产帐帐、帐实不符等)、完整性问题(如原始凭证不齐全),每一项扣0.5-1分。 | 5 |
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准确核算支出经济分类,发现不规范每一项扣0.5分。 | 5 | |
物价收费 管理 | 建立物价收费管理制度,明确物价专管员职责;按要求执行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未做到每项扣0.5分。 | 5 |
按时调整新收费标准,更新公示内容,专人接待收费咨询;评分方法:未做到每项扣0.5分。 | 5 | |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检查出的问题,每一项扣0.5-1分;有效物价收费投诉,每一起扣1分,本项最多扣5分。 | ― | |
财政监督情况 | 重点是政府采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有关规定、中央资金使用,发现一个问题,扣0.5-1分。 | 5 |
政府采购工作 | 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的,视情节严重,扣2-5分。 | 5 |
对在嘉定卫生计生委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信息录入不完整、不及时的,每项扣0.5分。 | 5 | |
其他 | 各类报表上缴、财务运行平台等数据填报:及时、完整。逾期或不完整,每次扣0.5分。 | 5 |
配合上级部门的审计、调研、绩效评价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及数据,不及时提供的一次扣0.5分。 | 5 | |
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知识竞赛等,无故缺席或不参加的1次扣0.5分。 | 5 | |
总计 | 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