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8年嘉定区无证无照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0288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04-27
名 称: 关于印发《2018年嘉定区无证无照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监督〔2018〕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通知

 

 

嘉卫计监督〔2018〕6号

 

 

关于印发《2018年嘉定区无证无照公共场所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

为有力、有效地遏制无证无照公共场所经营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7〕14号)和《嘉定区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意见》(嘉府办发〔2018〕3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委制定《2018年嘉定区无证无照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1日

 

2018年嘉定区无证无照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力、有效地遏制无证无照公共场所经营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7〕14号)和《嘉定区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意见》(嘉府办发〔2018〕3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区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名单”中的无证无照公共场所(附件1)为锁定目标开展全面排查,通过强化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加强执法联动,采取规范有效的工作方法,疏堵结合,对无证无照公共场所违规经营加以综合治理。动态掌握无证无照公共场所单位底数,控制新增对象,力争年内完成无证无照公共场所整治目标数,全面降低我区无证无照公共场所总量。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负责全区的无证无照公共场所整治工作,区卫计委监督所下属各监督分所负责辖区内的无证无照公共场所整治,明确属地责任,建立机制,层层落实。

各街镇要切实提高对无证无照公共场所违规经营整治工作的认识,要从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制订本街镇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制订工作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监督基层网络的力量,对全区的无证无照公共场所进行全覆盖的排查,明确数量、了解成因,建立详细的无证无照公共场所基础档案数据库,做到底数清、资料全。

(三)加强宣传,督促引导

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要结合各街镇的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无证无照公共场所整治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社会各界对无证无照公共场所整治的认同;在开展无证无照公共场所现场排查时,对经营者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宣传指导,发放《关于办理〈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告知书》,督促有条件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及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无证无照公共场所进行转业引导。

各街镇村居委要通过建立村规民约、出租房屋管理、广泛宣传等方法,通过小联勤、志愿者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无证无照公共场所,通过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和运用综合整治手段,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四)监督查处,定期通报

加强对无证无照公共场所的监督查处工作,对符合办证条件、经教育指导后仍不办证及不具备办照办证条件的无证无照公共场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每季度对无证无照公共场所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以通报形式不断推进整治工作。

(五)区镇联动,综合治理

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下属各监督分所要加强与所属街镇政府的汇报和请示,结合创城、创卫等经常性工作,针对主要镇区、商业街区或较为集中的无证无照公共场所,依靠政府牵头、联动多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震慑无证无照公共场所经营行为。

(六)突出重点,确保成效

各街镇要把“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名单”作为锁定对象,务必在年底取得全面清除的阶段性成效。要防止出现已清除对象的复燃现象,对已消除对象每月进行回访。区卫生计生委将对锁定对象的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组织督查。

三、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8年4月)

结合区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名单,对全区的无证无照公共场所进行全覆盖的排查,掌握基础数据和基本情况,同时对无证无照公共场所开展法规宣教和现场指导,督促及时办证。

(二)查处整治阶段(2018年5月-12月)

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对符合办证条件、经教育指导后仍未办证及不具备办照办证条件仍然开展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公共场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要依托各街镇开展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整治行动。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1月)

根据既定的“消除存量无证无照公共场所并控制新增”的目标,对纳入区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名单的无证无照公共场所整治消除情况开展评估,确保任务完成,同时总结全年无证无照公共场所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参考。

四、信息报送

(一)各街镇每月30日之前,对辖区内列入“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名单”的无证无照公共场所锁定对象的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无证无照公共场所锁定对象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将名单之外排查的无证无照公共场所进行汇总,填报《无证无照公共场所基本情况排查表》(附件3),表格上报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联系人:张奕益,联系电话:59513257,邮箱: jdggwsjd@126.com。

(二)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之前,对上一季度的全区无证无照公共场所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情况汇报提交区卫生计生委。

(三)各街镇关于无证无照公共场所整治的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并于11月30日前上报全年的无证无照公共场所整治工作总结。

附件: 

1.嘉定区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无证无照公共场所)名单

2.无证无照公共场所锁定对象整治情况汇总表(月报)

3.无证无照公共场所基本情况排查表(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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