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0429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8-06-22 | |
名 称: | 关于停止下拨计生社工薪酬补贴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流管〔2018〕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通知
关于停止下拨计生社工薪酬补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区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2011年,根据当年第76次区长办公会精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五单位共同印发《嘉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对公开招聘1名计生专职社工的街镇,区财政按照本区社会工作者的薪酬标准的30%给予经费补贴,由区人口计生委拨付给街镇。
2016年,本区开展社区工作者队伍扩围工作,将按《实施方案》招聘的计生专职社工纳入扩围对象,并于2017年全部并入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管理。因此,《实施方案》中财政对计生专职社工经费补贴的内容不再执行。
据此情况,区卫生计生委自2018年起不再向区财政申请计生社工薪酬补贴专项经费,并停止向街镇下拨计生社工薪酬补贴。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