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0436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8-06-25 | |
名 称: |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门诊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医政〔2018〕19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
门诊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要求,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门诊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卫计医〔2018〕38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门诊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门诊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所属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本着“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扎实开展门诊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和优化本区医疗机构的门诊工作。
二、结合实际,不断强化诊疗规范
区内各医疗机构根据实际的工作量、门诊量和患者的具体需求,合理规划和组织普通门诊、专家门诊、专科门诊、特需门诊等;切实推广有效措施,加强落实首诊负责制、会诊制等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不断强化诊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根据上海市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要求,同比控制本区公立
医院特需门诊服务规模。区内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专家(专科)门诊号源需向家庭医生开放,以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三、真抓实干,严格落实各项要求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上海市门诊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区领导在今年全区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具体要求,持续聚焦核心工作指标,从完善服务体系、强化质量管理等方面真抓实干、合力推进,不断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定期通报机制、问责奖惩机制等,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履职到位,确保门诊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全面落实、巩固和优化。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