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00437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8-06-25 | |
名 称: | 关于加强2018年本区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医政〔2018〕20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通知
关于加强2018年本区临床用血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8年,本区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2018年本市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的意见》(沪卫计医〔2018〕33号)精神,加强科学合理用血,规范用血管理,提高输血管理质量,保障临床用血供需平衡,具体要求如下:
一、动态调整,保障用血供需平衡
(一)2018年,本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计划总量12505单位(每单位200ml),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将根据2018年本区献血和临床用血的实际情况,对计划总量及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对于新建的医疗机构或业务范围有明显扩大的医疗机构,可由区血站根据其业务发展和用血情况进行调整。
(二)区血站应根据采供血形式,科学制定月度用血计划,同时做好采供血趋势的预测预告工作,以利于各医疗机构更好的安排业务,并及时公示用血计划及各医疗机构执行情况。
瑞金北院、东方肝胆外科医院、区中心医院制定每周及各种血型的用血计划。区南翔医院、安亭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制定每两周及各血型用血计划。
(三)区血站应按照临床用血计划向医疗机构发放临床用血,及时向医疗机构通报用血情况,指导医疗机构计划用血。对月度领用血量超过计划的单位要及时采取预警和相关措施。
(四)各有关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临床用血计划,对用血量较大的科室应该制定用血计划,完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建立合理的用血应急措施。
二、规范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一)区血站应指导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加强法规培训,大力推广血液保护新技术。积极探索献血者优先用血的“绿色通道”机制,积极探索大数据资源对单病种输血的指导作用。
(二)区血站应加强区内临床用血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科学合理用血,组织开展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日常督导和年度考核工作。应完善区内临床用血工作例会制度,交流和推广临床用血管理先进方法,加强对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规范医疗用血行为。
(三)区内涉及用血的质控组要充分发挥质控专业优势,会同区血站做好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和血液保护新技术的推广和指导工作,做好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督导工作。
(四)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之一的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充分发挥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的管理作用,加强医院输血部分的建设,制定本机构的血液预定、接受、入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完善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监测、分析、评估、改进等管理制度、机制和具体流程,健全用血科和医师临床合理用血评估、公示与结果应用制度,完善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理流程。定期在院级工作例会上通报合理用血评估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院内合理用血和用血政策宣传。不得将用血量和经济收入作为用血科工作的考核指标。
三、精准管理,推进血液管理信息化
(一)区血站要积极开展临床用血一体化管理平台的使用和推广工作,开展各类使用人员的培训,做好系统维护、保证系统安全。要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及系统优化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提供指导,为患者用血审证提供便利,提升本区临床用血管理水平。
(二)各医疗机构应按照临床用血一体化管理平台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制定相应工作制度,细化流程,落实责任,保证数据传递的安全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