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8204000-2018-00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委 | 发文日期: | 2018-07-20 |
名 称: | 关于将塔城路等维修费 列入2018年度中修经费的批复 | ||
文 号: | 嘉交〔2018〕3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区市政所:
你所《关于将塔城路等维修费列入2018年度中修经费的请示》(嘉市政[2018]第2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期间整体路况路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同意将塔城路等5个道路维修整治项目的费用列入2018年度中修经费。
二、原则同意2018年度中修项目分三个标段实施和结算,一标段包括塔城路(疁西桥-高昌路)等道路机动车道维修、道口整治、创城整治,共计中修费用325万元;二标段包括安智路(南安德路-安勇路)机动车道维修,共计中修费用83万元;三标段包括丰庄路(清峪路-曹安路)、丰庄西路(丰华公路-清峪路)机动车道维修,共计中修费用83万元。
三、本工程施工、验收技术标准应满足城市道路相关规范和标准,并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归档。
四、工程经济
本工程总投资控制在491万元以内,资金经审计后在你所2018年度城市道路养护经费中支出。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