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C6040201-2020-022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12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商品量、商品包装计量监督抽查通知 | ||
文 号: | 嘉市监计〔2020〕7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局综合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量计量监督管理,落实商品包装物减量的规定,全面落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0年商品量、商品包装计量监督专项抽查。现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
二、抽查要求
(一)抽查商品种类。本次计划对以下商品量以及商品包装开展计量监督抽查。包括:1.粮食加工品(大米)、2.食用植物油、3.调味品(鸡精、鸡粉)、4.乳制品(液体乳)、5.茶叶及相关制品(礼盒装)、6.速冻调制食品(速冻生制水产品、速冻肉制品)、7.酒类(礼盒装)、8.保健品(礼盒装)、9.化妆品(护肤类礼盒装)、10.水果、生鲜肉制品、生鲜水产品。商品量计划抽样60批次,每种商品抽检不少于2批次,商品包装物抽样30批次,每种商品抽检不少于1个批次。
(二)抽查指标。主要针对定量包装和零售预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标注和净含量的检验两个指标。化妆品礼盒、保健品礼盒、茶叶礼盒、酒礼盒增加商品包装物减量项目监督抽查,包括包装层数和包装空隙率两个指标。
(三)抽查对象。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
(四)抽查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5)、《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JJF 1244-2010)等。
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应根据目录和相关委托书,及时制定抽查实施细则,并落实专人严格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和计算。10月底之前完成2020年商品量、商品包装计量监督抽查工作,并将抽查结果(包括被抽查单位、商品名称、抽样基数、抽样数量、商品批次、商品价格、检测结果等信息)汇总后报送局计量科。
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依法及时开展后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11月底前报计量科。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2日
(联系人:王燕,联系电话:59992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