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C6308999-2018-002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17-12-19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市监认〔2017〕230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科室、所、大队:
现将《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8日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7月24日全市部署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在继续巩固机动车执法管理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推进本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切实将大整治行动向行人、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延伸,确保本区交通秩序的持续向好。按照《嘉定区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监管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本区电动自行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和检查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强化监督抽查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促进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严查非法销售行为,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1.会同区公安局按照《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辖区内销售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者等开展全面检查,突出检查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城郊结合部以及重点路段等重点区域,以及超市卖场、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等重点场所,重点检查经营者主体资格情况、核对经营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无照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非法销售拼(改)装车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涉嫌违法线索,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各单位对经营者的处罚情况要及时记入经营者信用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切实发挥信用约束对违法经营者的惩戒作用。同时,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和引导,通过发放告知书、开展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指导经营者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合法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维护社会交通秩序。对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因未纳入产品目录无法在本市登记上牌的,要依法督促经营者履行退换货义务。(负责部门:公平科、消保科、各市场监管所)
2.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质量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要求辖区内电动自行车获证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组织生产。利用移动监管设备,根据许可证产品实施细则,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包括生产地址迁移、生产线新建或者重大技术改造),核对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确认企业是否能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对于生产条件等发生改变未依照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的,要严格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处理。(负责部门:认证产品科、公平科、各市场监管所)
3.将本区生产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纳入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目录,市场监管所负责对生产企业的电动自行车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大型超市卖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开展产品质量监测抽检。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监督抽查抽检情况、抽查不合格且逾期未改正企业名录的通告,向市质监局、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定期通报监督抽查及后续处理情况。(负责部门:认证产品科、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4.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生产、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的厂商,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违规企业,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负责部门:公平科、各市场监管所)
三、时间节点
各市场监管所和执法大队自8月份起,每月底前向认证产品科和公平科报送《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统计表》、《生产领域自行车专项监督检查信息表》(见附件)。
各市场监管所和执法大队在12月25日下班前报送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包括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典型案例、建议等情况)和汇总的专项监督检查信息表。
联系人:金凌,联系电话:59992876。
附件:
1.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统计表
2.生产领域电动自行车专项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
附件1
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为专项行动
工作统计表
单位: 年 月 日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检查经营户 | (户/次) |
其中:超市卖场 | (户/次) |
专卖店 | (户/次) |
维修厂(点) | (户/次) |
其他 | (户/次) |
查处违法经营户 | (户/次) |
抽检电动自行车 | (批次) |
其中:发现不合格产品 | (批次) |
发放《告知书》 | (条) |
查处违法案件数 | (件) |
责令停止销售电动自行车 | (件) |
没收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 | (件) |
罚没金额 | (万元) |
附件2
( )月份生产领域电动自行车
专项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
监管情况(家) | 监督检查情况 | 监督抽查及后处理 | 约谈 企业数(家) | 立案查处数(家) | 罚没款数额(万元) | ||||||||||
产品 | 有证生产企业 | 无证生产企业 | 检查获证企业(家次) | 整改项合计(项) | 整改企业(家) | 复查(家次) | 摸排无证生产企业(家次) | 监督抽查不合格(家次) | 不合格品收回多少(辆) | 整改企业(家) | 复查合格(家) | 复查不合格(家) | |||
电动自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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