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C1301000-2020-012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13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人才奖的实施办法 | ||
文 号: | 嘉教〔2020〕1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为贯彻落实区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嘉定区教育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嘉定区教师队伍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实践,加快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尽展其才、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结合本区实际,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条件与范围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求真务实,师德高尚,积极向上,事业心强,身心健康。专业理论基础扎实,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潜心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投入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显著成绩,在教育领域有一定知名度。
获得上海市特级校长(书记)、特级教师、“高峰计划”“攻关计划”领衔人、区学科带头人、区优秀骨干教师、区学科新星等称号,获得局长教育质量奖、区优秀教研员奖、各类主持人工作成效奖等人员。
二、程序与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嘉定区优秀教师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由区优秀教师管理办公室每年组织进行考核,区教育局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三、项目与标准
1.上海市特级校长(书记)津贴与奖励
在职特级校长(书记)按照本区或本市同类学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结果,分二档发放每人每年不超过4万元的津贴。同时,根据领衔重点项目的考核结果,分三档发放每人每年不超过4万元的奖励。
2.上海市特级教师津贴与奖励
在职特级教师按照年度履职情况考核结果,分二档发放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的津贴。同时,根据领衔重点项目的考核结果,分三档发放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
3.市“高峰计划”“攻关计划”领衔人津贴
市“高峰计划”“攻关计划”领衔人按照年度履职情况考核结果享受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津贴。
4.嘉定区学科带头人津贴
区学科带头人按照年度履职情况考核结果,分二档发放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津贴。
5.嘉定区优秀骨干教师津贴
区优秀骨干教师津贴人均每年0.8万元,学校根据履职情况以各校人数的20%、60%、20%考核评定一等、二等、三等结果,分三档发放津贴。
6.嘉定区学科新星津贴
区学科新星人均每年0.36万元,学校根据履职情况以各校人数的40%、60%考核评定定一等和二等结果,分两档发放津贴。
7.嘉定区局长教育质量奖
在职在编获奖人员发放不超过3万元的奖励。
8.嘉定区优秀教研员奖
区学科建设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的教研员,发放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
9.嘉定区“种子计划”项目主持人工作成效奖
区“种子计划”项目主持人根据履职情况评定结果,发放工作成效奖每人每年0.5万元。
四、有关说明
1.上述9类人员每年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津贴发放,于次年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内核定发放。
2.上述1、2、3、4、5、6类人员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奖励;上述1、2、3、4、5、6类人员中,同时符合第7、8、9类人员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相关津贴和奖励。
本实施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原《关于嘉定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人才奖的实施意见》(嘉教人〔2012〕24号)文件停止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