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C1301000-2020-055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0-08-11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教〔2020〕6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教委;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及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8月10日嘉定区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本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确保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现结合本区教育系统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当前校园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各级安全工作责任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底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提升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意识,采取针对性措施把安全工作做实做细,一级对一级负责,筑牢安全防线,守住安全底线。区教育局将加强组织协调,统筹管理,督促各类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制度措施,确保校园安全态势稳定可控;各街镇教委要切实担负属地监管责任,主动作为,检查指导,帮助学校加强安全预防机制建设,协调解决工作难题;各级各类学校要配齐配强学校安全干部,积极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找准问题,对症下药,立行立改,注重实效,形成闭环管理。安全隐患整改要动真碰硬,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安排专人盯守,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如遇突发事件,按相关要求及时上报、迅速响应、高效处置。

二、加强学校建设项目及暑期维修项目施工安全

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针对汛期和夏季高温天气,学校要会同项目施工方制定校园安全施工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对重点区域暴雨积水、高空坠物伤人毁物、建筑工地度汛安全、地下空间雨水倒灌、危棚简屋坍塌等隐患,开展重点排查和治理,提高事故应对处置能力。加强工地疫情防控管理,根据本区疫情防控和工地管理要求,对校园施工现场实施封闭管理,完善工地施工现场、食堂、厕所、设备存放等场所日常管理,严控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工地人员日常健康状况监测、实名制登记等管理措施。重视工程质量监测管理,落实项目管理要求,及时做好校舍室内空气质量和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检测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申请2020-2021年暑期维修项目的学校,要配合电管家做好校园用电全面体检工作,为将来学校教室安装空调做好用电改建方案。各校要对本校暑期维修项目和委托筹建学校建设项目开展日常检查,街镇教委要对辖区内学校维修、建设项目加强监督检查,区教育局将对全区学校维修、建设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加大各环节管控力度,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平稳有序。

三、加强夏季和防台防汛时期特殊安全要求落实

夏季、汛期、台风等安全事故高发时期,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和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报,围绕健全防汛组织体系、备齐防汛应急物资、加强防汛安全检查、做好防汛隐患应对处置、落实应急抢险力量等方面,进一步落细落小各项措施。要加强各类安全培训,尤其要协调做好暑期保安轮训和消防控制室相关人员培训,落实全员安全责任。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重点时间节点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对各项安全防范准备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确保高效处置突发险情。要进一步加强防台防汛巡检,特别要做好重点区域和设施设备的检查工作,注意关闭门窗,避免狂风、暴雨侵袭室内家具和电器;注意用电安全,必要时切断电源;清理各类高空杂物,避免发生坠物;注意加强地下车库、锅炉房泵房等低洼区域排水工作,防止受淹及漏电事故发生;注意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确保安全运行。学校值班人员每天至少检查校园2遍,确保防台防汛工作无死角、无遗漏。

四、加强学校危化品规范存储、使用和处置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市、区两级危化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各单位要利用暑期,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规范危化品的存储、使用、处置制度,落实化学实验室通风装置、视频监控、双人双锁等安全措施,加强化学实验员安全管理与操作培训,确保新学年起能够安全使用危化品开展应做必做的化学实验,规范处置危化品废弃物。相关单位要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废弃物集中规范处置工作通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加强学生暑期溺水、交通事故零发生等安全教育

根据区安护办部署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任务,各单位要抓紧做好骑乘电动自行车的教职工、学生、家长购买头盔情况的自查排摸工作,争取实现100%配备,为9月1日开学实现100%配戴打好基础。各中小学要在执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防范中小学溺水事故通知要求的基础上,建立并落实学生相互提醒机制,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订立小组公约,做好相互提醒。对于学生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和到危险水域冒险行为,小组其他成员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第一时间制止,防止危险发生。各街镇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要加强河道警示牌设置的日常检查,高度关注随迁子女小学学生,一旦发现存在危险戏水现象,街镇、学校、家长要及时阻止并加强安全教育。

六、加强教育系统出租房屋安全管理

    一要实时掌握情况,按照“谁出租、谁负责”原则,区教育局及有关学校要对出租房屋情况进行梳理,各街镇教委要会同村委会对属地内村校出租、使用情况开展排摸,确保底数实、情况明。二要做好安全提醒,相关单位要及时告知承租方有关承租安全事项和防台防汛等要求,督促其对出租房屋内的用火、用水、用电、易燃易爆物存储等关键部位及相关设施设备开展安全检查,进行安全承诺,主动防患于未然。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区教育局、学校、街镇教委等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组织有效力量开展实地检查,深入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危及安全的,及时将信息报告有关主管执法部门,进行专业处置。四要推动落实整改,督促承租方对各类安全隐患加强整改,增强底线思维,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维护生命财产安全。

七、加强培训机构暑期安全巡查

各街镇教委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培训机构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三个方面:一是培训机构风险防患制度落实情况,是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应急预警处理机制、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等;二是办学场所面积消防达标情况,办学场所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证明材料,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符合要求,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三是办学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确保安全设施设备符合要求,用电用气符合规范。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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