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C1301000-2019-22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11-01 |
名 称: | 关于印发《嘉定区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嘉教〔2019〕232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众工业学校、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加强嘉定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嘉定区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嘉定区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方案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1日
附件:
嘉定区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上海市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行动方案》(沪教委体〔2019〕4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本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现结合本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
嘉定区委、区政府始终将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和“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核心理念。近年来,本区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总体逐步回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综合评价及格率稳定在97%以上,优良率稳定在45%以上。在总体向好的同时,本区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和挑战。2018年调查显示,本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率55.8%,高于国家平均水平53.6%。2019年调查显示,本区中小学生自报近视率为52.5%;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平均每天使用电子产品超过2小时的比例分别为19.9%、46.5%、57.4%;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睡眠时间达标率分别为26.0%、32.2%、38.0%;中小学生每天户外活动达2小时及以上的比例仅为46.04%。可见,本区青少年视力不良现状与《实施方案》提出的防控目标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距。同时,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科学合理的用眼行为习惯还没有充分养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合力推进近视防控工作的环境氛围需要进一步营造形成,与嘉定城市定位和发展战略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嘉定区教育现代化目标相一致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机制亟待健全完善。因此,作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区,必须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加紧攻坚,才能扎实推进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并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力争实现本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到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区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优良率达55%以上。
三、工作原则
坚持“分级管理、综合施策”的基本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家庭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总体策略,按照年龄、屈光发育和近视发展的不同阶段,聚焦近视发生发展全程中的关键环节,瞄准影响近视防控效果的关键因素,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育、公共卫生、全民健身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通过分类管理与分级服务,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面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身心健康促进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四、工作要求
(一)学校
1.成立领导小组。各校要成立防近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德育干部、保健老师、班主任为小组成员。制定切实的本校近视防控工作计划,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每年度上传领导小组名单和工作计划至区教育局规定文件夹。
2.确保教学秩序。严格落实本市中小学年度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和科目。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建立备课、上课、作业、辅导及评价等教学环节的基本规范,加强备课、上课、作业和评价的一致性,不拔高教学要求,不赶超教学进度。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加强对各年级各学科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的课外作业应保证绝大多数学生能在1小时以内完成,初中各年级的课外作业应保证绝大多数学生能在1.5小时以内完成,高中各年级的课外作业应保证绝大多数学生能在2小时内完成。丰富作业类型,倡导阅读、探究、实践、合作、体验类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精心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及时批改与讲评,提高反馈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教学纪律,确保学生课间休息,不得占用课间、午休等时间。
3.加强考试管理。严格基于课程标准进行命题和评价。小学生学业评价严格实行等第制,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低年段可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中高年段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他学科只进行考查,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严禁中小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任何范围的联考或月考。推进考试命题改革,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进行命题,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加强对命题的程序管理和质量评估。严禁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严禁下达考试指标或以此进行排名奖惩,切实减轻教师和学生的压力。
4.改善视觉环境。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应达到100%。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至少每两周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现象,提高中小学班额达标率。
5.规范眼保健操。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
6.强化户外锻炼。通过体育课、课余训练及家庭体育作业等措施,确保中小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努力使每年运动时间达到365个小时。
(1)强化体育课。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本市有关要求,在确保小学一至三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的基础上,2020年以前小学所有年级每周开齐开足4节体育课。推进学校体育课程改革,不断加强与改进体育课教学。
(2)强化课间体育活动。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楼层较高的也应组织学生到走廊远眺、游戏活动等,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
(3)强化课外锻炼。全面实施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鼓励安排个性化的体育作业并采用信息技术等手段进行记录。利用每天放学后、周末及寒暑假等时间开展课余训练,为有体育运动兴趣爱好和发展潜力的学生创造运动条件。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大联赛、冬夏令营等各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体育赛事活动。实施青少年运动等级技能标准测试,推进青少年体育素养评价工作,引导青少年学生走向户外、走向运动场。
(4)强化保障措施。开展学校体育场地综合开发利用,通过“上天入地”“全天候智能操场”“可移动操场”等建设,为学生创造体育运动条件。通过开展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冰雪运动特色学校等创建工作,努力发展校园体育特色,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7.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依托健康教育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8.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9.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幼儿园应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每学期对幼儿进行不少于2次的视力测试。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中小学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至少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鼓励学生在医生、卫生保健人员的指导下,利用视力表等工具相互帮助进行经常性的视力检测。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开展的视力测试结果纳入本区相关学生健康管理平台(具体要求另发)。
(1)各校要建立学生定期视力监测制度。每月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一次监测,每学期开展两次视力检查,并做到规范检查视力,确保数据准确真实。
(2)各学校需积极配合社区眼健康团队开展一学年一次的屈光检查(内容包括远视力检查和验光,国家监测点学校学生还包括眼轴检查及问卷调查),并积极动员需要复诊学生前往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复查。同时需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病率等各类指标的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中、重度近视的学生进行分档管理、重点管理,并做好记录。
(3)各校每月要对全校学生的视力检测数据进行汇总、归档、分析,并上报区教育局指定文件夹内。区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校近视防控工作流程进行抽查,各校要根据反馈,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10.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建立校领导、班主任、卫生保健人员、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卫生保健机构力量,按照标准和要求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
(1)成立班级学生防近护眼督促队。检查眼保健操姿势、读写姿势,督促学生课后到室外散步、眺望远处,劳逸结合。
(2)学校团组织、大队部要成立校级防近值日小组,每天检查两次眼保健操的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反馈;督促学生积极参与课间户外活动,确保每天1-2小时户外活动。
(3)制定眼保健操流动红旗评比制度。加强学校常规检查管理,每月对眼保健操检查结果进行打分考核,汇总结果以“流动红旗”方式进行鼓励。
(4)做好日常防近管理、记录工作。将日常各类检查、活动做好过程性记录,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专人负责,确保每天记录,确保数据真实。
11.倡导科学保育保教。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
12.开展群体性干预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依托组织优势和场地等便利条件,为处于不同近视阶段的青少年学生制定相应的群体性干预方案并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实施。
(二)医疗卫生机构
实施18岁以下近视全程防控。基于学校监测和屈光发育档案,按照不同年龄、屈光发育和近视发展的不同阶段,实施健康教育和促进、视力和屈光筛查、随访干预及近视典型案例研究等。
实施近视全周期分类精准干预。针对正常屈光发育阶段儿童青少年,建立屈光档案和护眼行为档案、开展爱眼护眼健康教育和近视危险因素量化监测管理;针对近视高危儿童青少年,建立屈光档案和护眼行为档案、开展爱眼护眼健康教育、近视危险因素量化监测并实施针对性的干预,避免或延缓近视发生;针对近视儿童青少年,强化及时转诊并进行适宜的医学干预,延缓进展速度,避免或延缓高度近视发生。
各级医疗机构加强近视防控科普宣传,结合“爱眼日”、“世界视觉日”等宣传日,充分利用街镇、村居委等基层宣传力量,向社会广泛宣传科学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知识,并深入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爱眼护眼健康宣教。
1.区疾控中心
组织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定点转复诊医院开展近视相关工作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辖区内近视相关工作的质量控制和督导评价;加强近视防控科普宣传;依托市级视觉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学生视觉健康信息和临床诊疗数据的互通和综合利用;收集、分析、上报辖区内学生视力信息。
2.二级及以上医院
各级医院做好学校转诊对象复诊、健康咨询和健康宣教等服务;支持开展健康教育、培训和干预等工作;积极配合开展区级视觉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3.区妇幼保健所
负责组织实施0-3岁儿童眼病筛查,建立和管理0-6岁儿童视力健康档案;加强对相关人员培训指导;做好辖区儿童眼保健质控和督导工作等。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规范开展屈光发育建档工作,并基于屈光发育档案,根据学生屈光发育和近视发展的不同阶段实施分级分类服务与管理。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在学校配合下继续开展4-18岁儿童屈光发育档案建立工作,实现非睫状肌麻痹下验光每学年做到基本全覆盖,并逐步扩大眼轴长度测量学校覆盖范围。同时社区需做好需复诊学生通知单下发、辖区各学校近视防控宣传等工作。
五、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措施
(一)区教育局
1.成立领导小组。区教育局成立防近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局体卫科艺科、德育科、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教育督导室等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局防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与区卫生健康委协调沟通、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2.指导督查检查。按照国家评议考核办法,建立本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对各校开展防近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建立区、校两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沟通协调等推进工作。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各校绩效评价,纳入学校绿色指标评价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3.遴选示范学校。全力做好嘉定创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区工作,总结各校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好经验、好做法,遴选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示范学校或特色学校。
4.组织专家指导。积极开展防近工作的专业技术培训,充分发挥防近专家的作用,对全区各校校医(保健老师)进行培训。聘请专家指导各校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5.宣传动员教育。召开防近工作推进现场会,通过区级近视防控重点校、特色校的经验分享、现场交流,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充分发挥辐射作用。通过网络宣传、现场讲座等方式宣传健康用眼知识,动员学校、家庭、学生一起行动起来保护视力健康。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媒体传播方式,大力宣传各校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典型经验做法。
6.做实体育工作。以体育课程改革与教学、课余训练及赛事活动等为载体,全面巩固学校体育工作基础,不断提升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完善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广泛开展各类冬夏令营等面向人人的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实施青少年运动等级技能标准测试、体育素养评价并逐步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形成更加科学的育人导向。
7.加强健康管理。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相关要求,推进学校健康教育资源库建设,开展青少年视力健康专题教育活动。
8.做好健康监测。依托本市学生健康管理平台,对学生个体和群体健康趋势进行科学研判和分析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探索将学生视力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9.签订工作职责。会同区卫生健康委与各学校签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明确学校防近工作职责。
(二)区卫生健康委
1.加强近视防控体系建设。依托本市“市—区—社区”三级眼病防治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本区近视综合防控服务体系。明确区眼病防治、妇幼等专业机构技术指导和网络管理职责,鼓励在二三级医疗机构建立人员和硬件配置符合规范的“视光中心”。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眼科和“视光中心”规范化参与近视防治。
2.加强近视防控队伍建设。按照近视防控的需求,会同教育、体育等部门组建卫生、教育和社会力量协同、分层分梯度的综合防控队伍。充实区眼病防治专业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眼科、视光等近视防控专业人员队伍。加强二三级医疗机构眼科近视防治力量。深化“一校一医”工作,加强对学校近视防控工作的技术支撑,指导由班主任、卫生保健人员组成的学校视力健康管理队伍开展工作。引导和规范相关社会机构人员参与近视防控。加强人员队伍培训,提升近视防控能力。
3.实施近视综合防控措施。依据全程、精准的要求,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基于筛查和屈光发育档案,按照不同年龄、屈光发育和近视发展的不同阶段实施分级分类服务与管理,支持学校和家长落实群体干预策略,逐步开展个体化精准干预。会同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及其相关影响因素监测。
4.加强近视防控信息化服务。依托“上海健康信息网”推进近视防控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实现屈光发育档案、眼视光诊疗等数据互联互通,并实现部门间近视防控信息的共享。拓展儿童屈光发育档案应用范围,充分利用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应用,实现家长-医疗机构-学校等相关方的信息互通共享。
5.开展近视防控宣教工作。组织梳理近视防控核心知识、建立知识库和科普资源平台,编制面向家长、不同年龄段儿童的近视防治读本和面向学校教师等基层近视防控人员的近视防控应用指南。开展面向公众的近视防控宣传教育。